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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人口販運聯盟

1月11日是全美國人口販賣警覺日(National Human Trafficking Awareness Day)1862年林肯發表《解放宣言》,宣布自1863年廢除奴隸制,遺憾的是,近150年後,它以「人口販運」的形式在世界各地出現,這是對人類基本尊嚴的最大侮辱。

美國國務院去年6月14日公布的《2010年人口販運報告》,將我國評為第一級,去年亞洲36個被評比的國家,只有台灣與韓國名列第一級。

雖然如此,台灣近來涉及「人口販運防制法」的勞力剝削案件日增,移民署期盼雇主能呼應政府對人權的重視,營造合理友善的工作環境,讓外籍朋友能安心工作,用雙贏創造台灣的經濟奇蹟。

【記者徐小雲/綜合報導】1980年代末期,台灣社會不斷出現未成年原住民少女被販賣並被迫從事性交易,為了協助這些不幸少女,杜絕人口販運,包括婦女救援基金會(以下簡稱婦援會)的許多婦女團體紛紛成立,一起致力於救援與立法的推動。

2004年開始,婦援會開展跨國人口販運的倡議工作,2006 年婦援會更進一步開展被害人個案服務工作,與檢察官、警察合作,在第一線查獲案件中遇有被害人時,即交由婦援會提供保護服務。藉由第一線與個案接觸,從而整理出所發現的問題以及所需要的服務,進而督促政府提出政策與措施來因應及改善。

為了督促政府在制度與政策上做更積極的回應,2007年婦援會與關心人口販運議題的婦女、勞工及新住民服務團體,共同成立了「反人口販運聯盟」。

「反人口販運聯盟」由婦援會擔任召集人,希望能集結共同的經驗與力量,推動立法制訂相關政策,以保障人口販運受害人的人權,有效防制人口販運犯罪,提昇社會大眾對人口販運的認知。

透過聯盟的運作以及活躍的推法行動,2007年成功的推動了政府通過「防制人口販運行動計畫」,讓政府所有相關部會紛紛開展人口販運的防制工作。2009年1月,更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讓被害人保護工作、加害人的起訴、以及各項預防工作從此有法可循,也讓防制工作進入了政府資源全面挹注的時期。

承接政府委託被害人保護服務

儘管「人口販運被害人鑑別原則」已頒布,被害人的鑑別卻依舊困難重重。由於被害人對司法體系及警務人員不信任,鮮少有人會承認自己是被害人,通常都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與介入之後,才有可能說出事實。2009年開始,婦援會開始承接了政府所委託被害人保護服務,希望能透過整合性的服務,來協助這些身在異鄉的被害人。

與人口販運來源國合作

除了結合國內相關的民間團體督促政府的防制工作之外,跨國人口販運更需要與來源國合作,無論是跨國聯合打擊犯罪,或是被害人返鄉後的後續服務及未來的預防工作,婦援會都與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等國家的非營利組織建立了合作關係,以期共同協助被害人並合作在國際間發聲。

無論跨境與否,無論透過何種形式,「安全的移動」應該是身為一個人應該擁有的人權,如何經由更開放、友善、同時具有性別敏感度的移工、移民政策,讓人們可以安全的移動,以減少人口販運;同時在國內的需求面上,持續的倡議縮減色情產業以減少性剝削,是未來值得努力的方向。

    ──資料來源/王鴻英(北市婦女救援基金會主任)提供◇

反人口販運聯盟成員

1.婦女救援基金會
2.台灣展翅協會
3.勵馨基金會
4.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5.好好屏東縣婦女權益發展促進會
6.新事社會服務中心
7.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
8.希望職工中心
9.外籍新娘成長關懷協會
10.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