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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肝臟移植

肝臟移植就是把已經生病的肝臟換一個比較健康的。

最常用的方法是原位移植,就是將肝臟放到原本的位置上。

【記者鄧宇筑/報導】肝臟移植已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而是末期肝衰竭的一項重要治療選擇,手術需要1位麻醉醫師與3位外科醫師,外科護士需要4位,手術時機常需要等待,時間因人而異,約4到18小時。手術過程有許多的接口與縫合需要做,許多腹部與肝臟組織的切開與重合要進行。手術要成功,要有一位捐肝者,有活體捐肝,也可能從屍體中取出。肝臟移植是一項大手術,而且有一定的危險性。

回溯肝移植的歷史,1963年Starzl在美國科羅拉多州的丹佛市施行第一例人體肝臟移植手術。隨後幾年,Starzl陸陸續續做了多次的肝臟移植,但直到1967年才有一位患者存活超過一年。即使有這一位成功案例,在1970年代肝臟移植仍是屬於實驗階段,即使存活超過1年的已上升至25%。英國醫學家凱倫(Roy Calne)引進環孢靈(Cyclosporin)讓術後存活率大大的提高。直到1980年代,肝臟移植才成為一項標準的治療手術。

肝臟移植現在於全世界有100多家醫學中心有能力進行此項手術,術後第一年存活率高達80~85%,而且仍在進步中;雖然此項手術令人生畏,而且有諸多可能的併發症,但現今肝臟來源已供不應求,需要肝臟移植的人數遠遠超過可提供的肝臟數目。

肝臟移植對急慢性肝病最終導致肝衰竭的都可適用,但有些情況不適合肝臟移植。例如癌症轉移肝臟,藥物或酒精中毒,且無法戒斷者,或是敗血症導致肝衰竭,都不適合這項手術。愛滋病曾一度被視為絕對的禁止肝移植之列,但現在也不是絕對的。嚴重的心肺疾病也不適合手術。大部分的肝移植都是因為肝硬化,導致肝衰竭末期。

在肝臟移植之前,有時需要有肝臟支持治療。肝臟支持治療的目的是使病人度過危險期,創造條件病人能夠自體恢復或是成功度過肝臟移植。早期應用肝臟支持治療甚至可以防治病情的進一步惡化,有利臨床治療並且減少治療次數和降低治療總費用。

肝移植手術首先要取初原本的肝臟,在上腹做手術切口,再移除所有的肝臟黏連韌帶筋膜,切斷總膽管、肝動脈、肝靜脈與門靜脈,才能取出肝臟。手術時通常下腔靜脈也一併移除,但也可使用特殊的手術方法保留。捐贈的肝臟要用UW (Viaspan)或是HTK溶液置換其內的血液;縫合時要連接下腔靜脈、門靜脈、肝動脈,之後讓血液注入移質的肝臟,再恢復膽道。

因為移植的肝臟會產生排斥作用,因此一定要使用抗排斥藥物。各種器官移植所使用的抗排斥藥物都差不多,就是那幾種,鈣調磷酸酶抑制劑是最主要的,常常會加上類固醇。鈣調磷酸酶抑制劑常用普樂可復(Tacrolimus)或環孢靈(Cyclosporin),有時還加上嘌呤拮抗劑(Purine Antagonist),如山喜多(Mycophenolate mofetil)。肝臟移植的慢性排斥問題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減弱,這是很特別的,但仍需終生服用抗排斥藥。在極少數病例可以逐漸減少使用抗排斥藥物用量。

肝臟移植後有3種可能排斥現象發生:超急性排斥、急性排斥與慢性排斥。超急性排斥在術後數分鐘或數小時內發生;急性排斥最常見,在數天或數週內發生;慢性排斥常在術後1年後發生,原因常是不明。不過有發生急性排斥的,如受到控制,將來也都免不了發生慢性排斥。排斥發生時,常會出現倦怠、噁心、肌肉疼痛、低燒、白血球升高等非特異現象。

肝臟移植一般預後算是相當好,58%的病人可以存活超過15年。肝臟移植的失敗率約10% 到 15%。由於肝臟移植的需求量大,如肝硬化、肝癌導致肝衰竭,也常於緊急情況下需要活體肝臟捐贈來源;通常活體肝臟的捐贈者是父母或小孩,好朋友也是有的。捐贈者的肝臟取出55%到70%,常取右葉肝臟;因為肝臟的再生能力非常好,在4到6週捐肝者的肝臟就會100%長回原來大小與原有的功能。

常取肝的比例少於70%是安全的。接受肝臟者的移植的肝臟,也會長到原來正常大小,但時間比捐肝者久。捐肝也不是完全沒危險性,有0.5%~1%的死亡率,常因血栓或膽道問題導致併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