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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中國行賄 回美吃官司

【大紀元訊】美國華盛頓郵報22日發自上海的一篇報導指出,在中國投資做生意,賄賂官員是家常便飯;但美商的夢魘是,美國司法部在後虎視眈眈,一旦抓到美商「賄賂外國官員」,罰款、沒收利潤、ac乃至於坐牢將是代價。

據中央社華盛頓報導,國際企業在中國投資,利潤和賄賂是相互關聯的,但是這又與美國反賄賂法相衝突,令追求利潤的美商經理們非常為難。

華盛頓郵報訪問了9家在上海投資的美國跨國企業,這些美商經理都一致表示,要持續不斷拓展業績,就必須持續不斷賄賂官員及國營企業主管。賄賂方式包括招待他們到娛樂場所、邀請到拉斯維加斯或香港旅行、上有女性陪侍的酒吧、送禮給官員夫人等。

報導說,美商進行這些賄賂,通常是透過經銷商或公關公司,以便減少被美國司法部及證券交易委員會逮到的機會。

報導表示,不便透露接受訪問的美商名稱,以免為他們帶來麻煩。這些美商都無奈地表示,賄賂官員在中國是「正常行為」(normal practice)。

這些美商說,美國企業領袖經常高談理想主義,說美商進軍中國,將迫使中國競爭者走上遵守企業道德之路;結果剛好相反,美商來到中國,不得不入境隨俗,對控制商業的共產黨官員和國營企業的採購人員進行公關。

報導指出,美商的夢魘是,一面要對期盼在中國獲利的股東負責,另一方面又要隨時防備司法部及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

去年12月,總部設於加州的InVision Technologies 公司,即因「明知極有可能被用於賄賂官員,仍交付經銷商公關費用95千美元」,而被司法部判處80萬美元罰金,另被證券交易委員會判處50萬罰金,及沒收利潤589千美元。

另一家總部設於洛杉磯的醫療器材公司Diagnostic Products Corp.,也因被查出在1991年至2002年之間,利用該公司的中國子公司,賄賂國營醫院的醫生及工作人員160萬美元,被證券交易委員會判罰沒收利潤200萬美元。

報導說,美商要在中國賺錢,必須入境隨俗,但司法部及證券交易委員會卻又要求他們遵守美國法律,實在令他們為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