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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貓事件後 台灣健全動物保護意識

⊙凡莉

一名自稱「大陸網友」的虐貓人士,大剌剌將自己虐貓的影片在網路上張貼,招致網友撻伐,也在兩岸網友鍥而不捨的追蹤下,揪出了這名白領高知識台灣籍虐貓者的惡行,並進一步引發台灣社會對虐待動物者心理健康的關注,以及全面啟動動物保護的補救措施。這起虐貓事件的來龍去脈為何?台灣社會又如何提升動物保護的意識?

白領虐貓者

成長過程累積憤怒性格

今年6月,一名養貓人在網站上公開一系列自拍的虐貓照片,像是用橡皮筋綑綁小貓的四肢、強灌小貓肥皂水等,而且企圖誤導身分,用簡體字發表在中國網站上。兩岸愛貓的網友靠著零碎的線索,終於追查出這名兇手是一名任職台北內湖工業園區的工程師,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他具有高學歷,又有一份不錯工作,為什麼虐貓手段如此殘忍?

國軍北投醫院精神科醫師李光輝從精神動力分析,他的成長過程可能並不順遂。李光輝說:「根據一些成年長大會有虐待動物行為的人,他們早期的一些行為分析顯示,可能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尤其是小的時候,像是6歲以前,如果遭受過貓的攻擊,對貓有仇恨的心態或者是當時有尿床、口吃,甚至有不良的親子互動,他長大之後由於這些憤怒和不滿無法在其他正常的人際關係中得到宣洩,所以就會把這些憤怒宣洩到動物身上。這是一個可能的精神動力的分析,來解釋為什麼一個知識分子會有這樣的殘酷行為。」

虐待動物者

大多具有反社會傾向

造成虐待動物行為的心理因素很多,需要與當事人懇談,才能歸納出原因。不過,會虐待動物的人,大多不具愛心,也可能有社會邊緣性格。

聯合醫院精神科醫師劉宗憲說:「我們在臨床上看到這種有虐待動物行為的人,大概都有比較反社會性的傾向,這樣的人可能在小時候就會出現虐待動物的行為,會比較冷血,比較殘酷一些。另外,有些人如果在外的人際關係不好以及跟家人的親密感不足,會造成他的情緒是比較無情的、冷血的,他可能就會把這個動物當成類似沒有生命的玩具去處理,他可能是為了好玩做出這樣的行為。

當然也有人是因為適應壓力的問題,例如在公司被長官罵了,他不知道怎麼樣去宣洩心中的憤恨,又因為社會制度等的關係不敢去反應,就只好朝向他身邊的人或是他身邊的動物去發洩,對人他可能不敢,於是就會將憤怒宣洩到小動物身上。所以各種可能都有,最重要還是要跟這個人去談,讓他自己說出為什麼這麼做。」

農委會因應此事 決議修法

由於台灣現行的動物保護法不具刑責,農委會最後只能處以虐貓者新台幣5萬元的罰金結案,引發了愛貓人士的強烈不滿,紛紛要求修法,加強管理效能。在強大壓力下,農業委員會也立即修正動保法,根據草案,「未來虐待動物且造成動物明顯肢體殘障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保護動物組織仍不滿意,他們認為刑罰過輕,而且「肢體殘障」定義不明,恐不具法律效力。

反虐動物聯盟組織發言人林靜儀說:「目前農委會的版本是說判刑1年,另外針對虐待到肢體殘障的部分會有另外的判刑。我們的想法是,這個肢體殘障要如何界定?我想很多人都聽過有些人會毒死外面的流浪狗或是貓,這是不是無法界定他是用什麼樣方法,去殘害我們身邊的這些動物伴侶?

再來就判刑1年來說,如果以目前完全沒有刑罰的狀況來說,農委會這個回應是很快速,但是我們的界定還是不夠,而且刑罰是1年的話,通常是可以併科罰金來做緩刑什麼的,其實這對有些意圖不軌的人來說,如果可以用金錢來換取這種刑罰的話,我想,還是不足以造成真正的威嚇跟規範的一個目的,所以還不夠!」

保護動物人士將動物比擬為人,建議將動物傷害納入法律規範,不過,農委會主張,動物不是人類,無法陳述施虐程度,若未造成嚴重傷害,沒有犯罪事實,難以法辦。

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所長嚴一峰說:「就所謂的刑案來說,就是說,我只罰一個結果犯,過程當中假如沒有造成嚴重的傷害,這部分就無法進入刑責的部分,也就是說,它必須有些結果,而不是說輕微的騷擾、輕微的碰觸,讓牠有不愉悅的感覺,而是他必須有一些切割的動作,讓牠殘廢,現在是採比較嚴格的一個標準,目前中央是朝這個方向做。但是在國外,我們也查到,他只要沒有棄養或是不給動物食物或飲用水,讓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這種情況也都算。台灣目前先是以這個部分為重要先行的部分,先處理這一塊。」

擴大公權力

及時阻止動物危害發生

農委會曾派員考察其他國家的規範,結果發現,各國依國情不同,刑罰也不盡相同。美國和新加坡對虐待動物行為可處有1年以下刑罰,英國則較輕,有6個月的刑期,相較之下,台灣的刑責並不寬鬆。不過,除了法源面的健全,農委會認為,迫切要做的補救措施是擴大公權力,以及時阻斷動物危害的發生。

嚴一峰所長說:「對這次行為,我們很遺憾的就是,我們的動物保護人員,沒有辦法在第一時間進入他的家宅內,因為這涉及到刑罰侵入住宅罪,除非有法律授權,急迫的狀態下才能讓人進去,這次中央也有朝這方面修法。不過,前面提到須嚴格受到傷害,且有具體事證,就具體事證來說,在我們執法上來說會有些灰色地帶,就需要我們來裁量了,什麼是具體事證呢?我們還沒進去,根本什麼都看不到,執法上還是會有盲點的。」

一起虐貓事件雖然不幸,卻因此引發台灣社會普遍關注動物保護意識的提升和教育,以及法律配套措施的健全,這也是一個遺憾中、卻也令人欣慰的結局。

  ──轉載自《中央廣播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