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3日訊】凡不是前幾期所講的大類傢俱皆歸為其它類,故品種頗繁,主要有:筆筒、鏡臺、官皮箱、提盒、微型傢俱等,其中以筆筒為上品。筆筒出現於明朝嘉靖、萬曆時期,大都造型簡單實用,口底上下相似呈筒狀,是案頭必不可少的工具和裝飾實用品,極具觀賞和藝術價值,深得文人墨客的喜愛。到了清代,皇帝們極其重視文房四寶,而筆筒又為其中之首,清代筆筒用材之珍稀,工藝之精湛可以說是登峰造極。
木製筆筒在明清之際較為常見,有紫檀木、黃花梨、沉香木、雞翅木、黃楊木、紅木等。明代木筆筒做工樸素渾厚,刀法遒勁流暢,紋飾以花卉居多。清代木雕筆筒與明代風格截然不同,雕法更加全面,有去地高浮雕,淺刻及浮雕、鏤雕、陰刻綜合技法,刀法纖巧細膩。所謂的淺刻即對紋飾僅以刻劃來表現,雖然沒有立體感,但在細膩的刀法下紋飾仍有層次感,與透雕有異曲同工之妙。清代集浮雕、鏤雕、陰刻於一身的木筆筒較為常見,此類器物集中表現了清代木雕技藝的成熟與高超。
清代木雕除上述方法外,還有巧妙利用材質本身的形狀,稍加彫琢而成的筆筒,突出其天然的韻味。清代的木雕工藝還常用各種名貴玉石、象牙、螺鈿等多種原料嵌在筆筒上,具有雍榮華貴的裝飾效果。明代木雕名家有孫雪居,清代有吳之璠、黃炳勛、朱清父、周芷巖等人。
竹筆筒在明代中葉之後出現較多,在清代得以高度發展。明代文人屠隆所著專門關於文具之書《文具雅編》中曰:「湘竹為之,以紫檀烏木稜口鑲座為雅,餘不入品。」
就傳世的明清竹筆筒來看,有不加雕飾的光素筆筒,以竹本身的紋理和色澤取勝,樸實無華,素雅大方。有精心鏤雕的筆筒,刀法洗練剔透,層次分明,重重疊疊,起伏而多變,為明代竹刻之精品。深刻法亦為明代筆筒刻法之一,其典型特徵是紋飾全部陷入筆筒表面之中,有時下剔達七八層,運刀如筆,玲瓏剔透。明代竹筆筒有一種浮雕而成的,也就是利用深淺不同的刀法,表現出紋飾的層次感,雕工精細,古樸典雅。明代竹筆筒中還有留青一派,潔淨無瑕,有如象牙。明代竹刻名家有嘉定派的朱松鄰、朱小松、朱三松祖孫三代,以「深刀刻法,即奏刀深峻,窪隆淺深,可五六層」為主要特徵,作品能表現出豐富的畫面層次及立體效果,因此在中國竹雕史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有金陵派的濮仲謙,常用盤根錯節的竹根,根據竹材的自然形狀和特徵,用簡潔的刀法,略施雕鑿,隨形施刻,自然成器。清代竹刻名家有浙派的張希黃,留青竹刻技法堪稱一絕;還有吳之璠、鄧浮嘉、周芷巖、尚勛、潘老桐等人。
鏡臺為小妝鏡臺的一種,上可擱置銅鏡。官皮箱並非官用,亦不是皮製,乃是指一種體型稍大的木製梳妝箱。一般由箱體、箱蓋和箱座組成,箱體前有兩扇門,內設抽屜若干。提盒是一種盛放物品的器物,它用對稱的提梁托著盒子。微型傢俱完全仿造實物的式樣、材質和工藝,然後把這些同比例縮小成模型,多用作銷售時的樣品。
中國古典傢俱在造型、選料、裝飾、彫刻、鑲嵌上盡善盡美,為中國傳統工藝美術建立了完美的表現形式,因此歷代收藏家們競相珍藏。◇
──本文轉自第75期<<新紀元週刊>>古藝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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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08 5:04:5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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