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綜合報導)廣西柳州市住房建築公司廣大職工舉報該公司是最腐敗的所謂國企改制,因為以柳州市市長陳向群為首的有關官員違法作弊,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廣大職工正當權利受侵犯,四年來他們不停的上訪申訴,遭到打壓仍不屈服,成為社會不安定的隱患。市長領導改制 企業倒閉 暴富少數人
據柳州市職工表示,國企改制在市長陳向群的領導下,中小國企全部改制民營,改制後的企業近半數倒閉或搬址,土地未進入土地交易市場,而是直接用於搞房屋開發,給國家造成的損失幾十億元,暴富了少數人及腐敗官員。
廣西柳州市住宅建築工程公司是一家註冊資本2000萬元的中型國有企業,生產經營情況正常,共有在職職工、離退休職工833人。
2002年6月21日經柳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批准,柳州市住建公司進行企業改制,原定為企業自行改制,並以此為根據,進行了資產評估,基準日是2002年6月30日,評估報告有效期至2003年6月29日。
2004年1月9日,柳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突然下文,宣佈已將柳州市住建公司整體出售給浙江省東陽市建築總公司。住建公司職工表示,「這決定一出台,世人都大吃一驚:如此腐敗荒唐「改制」,為何在柳州市能大行其道?」
住宅建築公司改制給五包工頭
住宅建築公司職工提供的原始材料顯示,該公司原註冊資金經折舊後地面資產只剩300萬元,改制後的企業申請變性改為商業用地,市投控公司違法低價出售國有土地、直接經濟損失達4000萬元,市場價值損失1億元以上。
陳向群利用手中的權利,使少數人只付出900萬元就獲取了價值3800萬元的土地,暴利之大,觸目驚心。在柳州市改制企業中,與他搭上關係的都這樣做。
「陳向群指使柳州市政府下屬投控公司濫用職權,不召開住建公司職代會進行通報,沒有職代會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在2004年2月18日以過期的2002年評估價40%的價格將國有資產柳州市住建公司整體出售給根本沒有參與「招標」的5名包工頭,非法變更住建公司的工商登記,將國有資產轉移到個人,給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由改制後的企業申請變性為商品房用地,陳向群審批,不進入土地市場直接改為商品房用地,土地增值部份政府只收40%,其於全部落入少數人手中瓜分。」
出動警察阻攔職工上訪
住建職工的投訴材料顯示,從2003年11月13日起向各級政府部門、各級黨委投訴,至今得不到任何答覆、處理。參與上訪的職工簽名上訪400多人,在市總工會填表的就達284人。
「職工的上訪行動被誣為有人出錢僱請,是不法行為。公安機關傳訊了住建職工近百人。總工會及各城區走訪了所有的上訪職工,沒有發現任何人是被人僱用,他們反映的是真實意願,他們維護的是國家財產不受侵犯和國家賦予他們的權利,他們不可忍受將他們的血汗積累送給少數人暴富。」
「對於陳向群的腐敗行為我們已多次向柳州市委、市政府、自治區黨委、政府、中央各部委進行署名舉報及上訪,都沒有得到處理,職工到南寧上訪,陳向群竟然指使公安攔截正常行駛的班車,將上訪人員拖去公安局審訊,無法無天到了極點。」
住建公司廣大職工從2003年11月13日起數佰人、數十人不間斷的在住建公司內、市委、市政府門前靜坐上訪至今。他們曾堅持在企業內靜坐達4個月之久。2007年4月4日,市政府出動警察,拘留兩名向中紀委舉報犯罪的職工。
附:柳州市住宅建築公司改制大記事
一、2002年6月21日,由柳州市政府授權國有產權經營公司,柳州市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下文,同意柳州市住宅建築公司進行國有企業改制。
二、2002年6月7日,由柳州市眾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作出資產評估報告。有效期從2002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
三、2003年11月13日上午,柳州市投控公司電話通知住建公司,住建公司已賣給浙江省東陽縣(市)建築總公司,(集體企業)下午將 進場接管住建公司。數百名職工知訊後憤起在公司院內靜坐,保衛國家財產及群眾利益不受侵犯。
四、2003年11月13日下午,市國資辦,市投控公司召開與職工對話會,明確宣佈:根據柳州市委、市政府2000年出台的柳州市國企改制1+4文件、出售國有資產,可告知職工、也可不告知職工,也不需召開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政府想怎麼賣就怎麼賣,經職工憤起抵制後,移交企業未果。
五、2003年11月13日,住建公司工會匯總廣大職工意見向市投控公司報告,要求在改制這一重大問題上要聽取廣大職工意見:召開職代會進行討論,維護職工權利。
六、2003年12月18日,住建公司行政,黨委及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報告要求在國企改制這一重大問題上,要嚴格遵照國務院轉發國資委《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
七、2004年1月8日,市投控公司發文宣佈市住建公司的改制採取《整體出售企業》的改制方式,並由浙江省東陽市建築總公司獲得購買住建公司產權資格。這是住建公司決定改制以後,收到的第一份正式文件。
八、2004年3月23日,市國資委、市投控公司以住建公司經理、黨委書記韋健(市委管理幹部)自行管理本人法人印章為由,免去其職務,委任包工頭陳連弟為住建公司法人代表。違反幹部管理程序。
九、2004年4月9日,浙江省東陽市建築總公司以住建公司職工鬧事為由退出購買住建公司,經市國資委及市投控公司同意,住建公司轉由以陳連弟為總的5名包工頭購買、並以名稱變更為由,注消國有企業住建公司,變更為民營企業的柳州市眾鑫建築有限公司。完成了國有企業——虛假招標——假冒強勢集體企業購買——轉為少數個人控有的腐敗改制全過程。在整企改製出售企業過程中,沒有依法進行清產核資、資產評估、企業審計、沒有召開職代會進行審議、沒有職代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
十、2004年4月9日後,由民營的眾鑫建築有限公司在沒有職工安置方案的情況下,強行要求職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不服從的職工停職、停薪。
十一、2004年6月18日,市審計局發文,進行企業法人審計。
十二、2004年10月,市審計局完成審計工作。其中500多萬虛設債務,沖抵國有資產,至今沒有追回。
十三、2006年1月12日,國資委廖付主任在與職工對話中明確指出,柳州市國企改制不能使用2種政策,以地方性文件,對抗中央政策。
十四、2007年1月15日,柳州市信訪局作出答覆,宣佈已收回四塊土地,補交800萬元,柳州市的國企改制根據柳州的政策,不需要召開職代會,也不需要職代會通過的職工安置方案。
十五、2007年4月4日,市政府出動警察,拘留兩名向中紀委舉報犯罪的職工。
十六、2007年4月,柳州市市長陳向群調任南寧市的市長,離任前暗中指示包工頭再向政府補交2000萬元。
十七、從2003年11月13日至今,住建公司廣大職工為保護國有資產不被流失、維護國家與他們的正當權利,不間斷的向柳州市、自治區、中央進行集體上訪,他們作出了巨大的犧牲——四年的上訪,因勞累病痛死亡11人。(http://www.dajiyuan.com)
8/20/2008 10:01:4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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