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二十七日電)屏東縣警局內埔警分局今天表示,萬巒鄉劉姓民眾,二十六日下午接獲詐騙集團以超商傳真文件,通知他犯洗錢防制法,劉姓民眾差點被騙,幸警察阻止,保住了一百八十萬元。警方表示,劉姓民眾二十六日下午拿著在萬巒超商接收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的傳真,至萬巒分駐所,公文內指他涉嫌違反洗錢防制法一百零九條第三項及一百一十九條第四項非法擾亂金融秩序。
劉姓民眾向警方表示,二十六日接獲一位男子電話,自稱是桃園縣成功郵局職員,告知有人要從他的戶頭上領錢,目前已被郵局人員阻止,另外轉接電話給另一名自稱桃園縣警察局林姓警員接聽,這位「林姓警員」說,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說他涉嫌觸犯洗錢防制法及非法擾亂金融秩序等並要立即拘提。
「林姓警員」還問他帳戶裡頭有無存款,劉姓民眾回答他台灣銀行有新台幣二百萬元存款,對方要他去領一百八十萬元,再到萬巒中正路統一超商接收傳真刑事傳票後,再等他的電話。
劉姓民眾提領一百八十萬元後,覺得不妥,到萬巒分駐所詢問警員,值班警員查證相關資料是詐騙集團後,告訴劉姓民眾,近來詐騙集團猖獗,經常以同樣手法詐騙民眾現金得逞多次,劉姓民眾經警員詳細說明後知道受騙,也感謝警員幫他保住了一百八十萬元。
8/27/2008 10:02: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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