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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 張盛和:自用維持重購退稅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財政部長張盛和昨(2)日表示,房地合一課稅改革,會參考多國做法,找出最適合台灣國情的做法,針對自用住宅2年內買賣仍維持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只有一戶房屋者可免稅,並將採累進課稅制度,至於長期持有優惠及排富條款,也會考慮施行。

張盛和表示,房地合一稅制是以實際交易價格減除成本費用後,計算不動產交易所得,會與個人年度申報綜所稅的應稅所得分開計稅,若採用單一稅率,會產生低所得高稅率、高所得低稅率等不公的現象,將偏向以累進課稅作為改革方向。

依據統計,每年的不動產交易棟數約為40萬戶,張盛和指出,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後,原房屋交易所得的重購退稅制度不會改變,讓換屋族維持免稅,搭配房地合一制將有自住一戶與農地免稅、長期持有等優惠,可望減輕課稅負擔。

在排富條款方面,財政部擬參照中央銀行對自然人高價住宅之貸款規範,針對自住一戶免稅的排富門檻,擬設定在總價3‚000萬至5‚000萬元之間,排富內容未確認是固定價格以上或是價格區間,方案還在研擬中。

張盛和指出,「拔最多的鵝毛、聽最少的鵝叫」是政府課稅的最高境界,在設計房地合一稅制時,會兼顧租稅公平、經濟發展、賦稅收入及簡政便民的四大面向,讓納稅人「不會太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