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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華夜市將成歷史? 新北市:努力溝通

新北市樂華夜市經營將近50年,共有348個攤位。(記者陳柏州/攝影)
新北市樂華夜市經營將近50年,共有348個攤位。(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夜市為商圈帶來商機,不過也帶來髒亂與噪音。新北市樂華夜市經營將近50年,共有348個攤位,現在居民提出抗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定主管機關新北市敗訴,撤銷營業許可,新北市政府市場處表示,會努力再與住戶、攤商協調,希望居民與夜市能夠共存共榮,對於敗訴結果會上訴最高法院。

市場處處長謝俊隆表示,法院判決敗訴的原因是在民國101年時,新北市的《攤販管理辦法》尚未通過,4月2日提出,10月31日才通過,要發營業執照給樂華夜市,就先適用當時的舊法,先以《台灣省攤販管理規則》通過,樂華夜市就地合法;但現今居民因為生活受到影響而提告,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區公所沒召開里民說明會,也沒獲得六成居民同意,申請程序明顯不合法,撤銷營業許可,全案仍可上訴。

謝俊隆指出,新法是後來才成立,而樂華夜市獲取營業執照時新法尚未通過,就先依舊法頒發營業執照,現在卻拿沒有開里民說明會、沒獲得六成居民同意這點來提出告訴,對於法院判決敗訴不服,新北市府將會提上訴。

謝俊隆表示,為解決樂華夜市攤商與居民間的問題,新北市政府於今年1月1日成立市場處,掌管並處理所有公有、民有的市場,以及夜市相關的問題。現在住在樂華夜市的居民最擔心夜市人潮擁擠,影響到消防、救災等,再來就是夜市的油煙問題可能導致有致癌疑慮,吵雜的環境、交通混亂、車輛違停、出入不方便等問題,都讓居民無法接受。

雖然夜市發展協會代表、居民代表與市場處三方一起協商破局,但謝俊隆說,政府與夜市方代表、居民代表都有持續溝通協調,希望居民與夜市能夠共存共榮,對於居民提出的交通管理問題,會請夜市發展協會協調相關指揮交通的人員,確保公共安全等問題。謝俊隆強調,樂華夜市經營已久,造就許多名攤,外國人慕名前往的相當多,期望找出最適當的解決方法,讓夜市可以繼續經營,民眾的問題也可獲得改善解決。

中永和道路紊亂 無規劃

新北市居民范小姐指出,中永和的道路不像其他城市有重新規劃過,且中永和居住人口密度高,樂華夜市又離捷運站遙遠,自行騎車或開車前往最為方便,再加上夜市附近周圍汽機車停車格不足,很多車只能停在騎樓或小巷子,才引發相關的交通紛爭,希望政府能改善相關問題,不要讓樂華夜市步上師大夜市後塵。

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劉喜臨指出,夜市的發展不必然會造成環境、房價問題,要從管理的角度出發,尋找和地方共榮的做法。首先夜市的定義不明確,夜市擁有一個街邊型的氛圍,一般的概念都存在油炸、油煙的印象,對於油炸的概念必須有清楚定義,如新加坡、舊金山和紐約等的做法就是封街,販售酒類或是其他東西都不成問題,重點在於有好的管理方法,相關的配套措施。

劉喜臨表示,樂華夜市先發展,隨後才有住宅,對於夜市發展與居民的衝突,地方政府需要建立一個溝通、協調機制,需要有人來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