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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食用油稽查 環保署:一個月有結果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指出,廢食用油列管之資本額5,000萬以上西式速食店、資本額500萬以上食品工廠將下修到2,500萬及250萬。(記者 徐翠玲/攝影)
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指出,廢食用油列管之資本額5,000萬以上西式速食店、資本額500萬以上食品工廠將下修到2,500萬及250萬。(記者 徐翠玲/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全台廢食用油調查全面啟動,環保署副署長葉欣誠16日表示,署長魏國彥今天將會見3位南部縣市首長,現階段稽查將進行一個月,以便了解廢食用油整個體系,未來餐廳、夜市攤商、小吃店、民宿觀光飯店內餐廳及部分未列管速食業者、食品工廠,還有個別回收業者小蜜蜂都將納管。

由於廢食用油列管對象只包括家戶、機關(含軍隊)學校、資本額5千萬以上西式速食店、資本額5百萬以上食品工廠,葉欣誠指出,西式速食店資本額5千萬以上打算下修到2千5百萬,目前列管987家將會增加1倍,但還須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協商;5百萬以上工廠總家數10家,也打算下修到250萬。

這次調查也包括夜市、商圈17處,廢管處副處長賴瑩瑩說,夜市17處沒有納入統計範圍,夜市商圈有自治委員會,希望由自治委員會統籌宣導及統計廢食用油流向,未來將針對自治委員會進行加強管理。

至於爭議頗大的個別回收商小蜜蜂,葉欣誠說,「小蜜蜂把油給合格回收業者屬清潔行為」,但小蜜蜂把廢食用油交給非法業者就是違法,依《廢清法》開罰6至30萬。

葉欣誠表示,小蜜蜂是沒有登記私下民間商業行為,會進行稽查及輔導,輔導小蜜蜂成為合法業者,法規大修之後,希望小蜜蜂能納管,另外,為阻斷犯罪行為讓回收系統健全運作,有必要的話將提升罰則。   

至於交由清潔隊回收的廢食用油會公開競標,變賣所得由各地方政府運用。環保署呼籲,夜市攤商、小吃店將廢食用油交由清潔隊及合格回收商,而不是小蜜蜂,合格回收商名單可上網查詢「清除處理機構服務管理資訊系統」。 環保署也希望《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這會期能通過,讓資源及廢棄物定義更明確,廢食用油可由環保署主管,不必分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