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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出發 桃園公布食安管理9 措施

桃園縣政府22日公布食品安全管理9項新措施。(記者徐乃義/攝影)
桃園縣政府22日公布食品安全管理9項新措施。(記者徐乃義/攝影)

【記者徐乃義 /桃園報導】因應食用油事件,桃園縣22日提出9項守護食安創新作為,首先是重視「源頭管理」,強調原料供應商應自主管理並經公正第三方驗證,呼籲中央公布合格供應商資訊,並確保食品業者「所營事業資料」登錄之正確性,落實「追蹤追溯」管理,呼籲中央修法規範工廠登記採取「分廠分照」制度,以有效杜絕非食品級原料流入食品加工用途之弊端。

縣府強調,將召開食安專家會議、辦理食品業者繼續教育及座談會,凝聚共識,並於年底前成立「眼鏡蛇專業食品稽查小組」,追查違法事證,對不法業者從嚴取締重罰,並協助、輔導餐飲店家落實廢油回收管理。

縣長吳志揚指示修訂《桃園縣檢舉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提高ㄧ般民眾檢舉獎金額度為罰鍰的20%,員工檢舉獎金依情節輕重最高可達罰鍰的60%;嚴格要求校園營養午餐廠商每日將食材來源登載於「桃園縣學校午餐食材登錄平台」,保障學童飲食安全。

劣質豬油事件,桃縣已動員802稽查人次、查核3,931家次,不合格商品已下架3萬3,351件、銷毀28.141公噸,吳志揚邀民眾加入食安志工行列,一起協助稽查不法,讓政府、業者及民間共同為食安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