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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曾器捐 移植排序可提前‏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台灣每年器官捐贈僅有200人,而需要器官的人數卻是40倍到175倍之多。國內器官捐贈制度將於10月起有重大改變,只要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曾捐過器官,在等候器官移植時就能享有優先權,排序大幅往前,等到器官的機會將大為增加。

10月1日上路的新「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規定,所有的器官捐贈者,只要有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在等候器官,等待者的排序皆可因此加分大幅往前,且溯及既往,未來器官捐贈不只是幫助別人,也能庇佑自己的家人。

登錄中心初步估計,新制上路後,約有90多名器官捐贈者家屬能因新政策而直接受惠,原本等待多年卻等不到器官捐贈的病人,將會因為親屬曾捐贈器官,排序馬上提前。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此新制已使台灣成為全球第一個將「嘉惠器捐親屬辦法」列入器官移植要件的國家,是台灣器官捐贈、移植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器官捐贈家屬趙奶奶,5年多前小兒子忽然出血造成腦死,趙奶奶心想:佛祖教導我們,人要有慈悲心腸。她決定把小兒子可用的器官通通捐出去,其他家人也尊重趙奶奶的想法,於是趙奶奶小兒子的器官捐出來救了好多人。

趙奶奶的大兒子因腎臟衰竭而洗腎,身體機能每況愈下,趙奶奶也相當憂心,現在得知有這樣一個新的政策,可能讓大兒子比較快等候到器官,趙奶奶說:「當初我捐小兒子,一點也沒有私心,完全是想要幫助別人,沒想到現在竟然可能因此有機會幫到自己家的人。」

衛福部指出,目前排隊等待器官移植者如果符合如此資格,請盡快到登記移植的醫院向登錄中心提出註記申請,從10月1日起排名順位就會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