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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時:港人抗議源於中共不守基本法

10月1日香港市民繼續在會展廣場手拿創意紙牌抗議,要求導致香港局勢動蕩的中共小圈子選出的香港特區首腦梁振英下台。(記者余鋼/攝影)
10月1日香港市民繼續在會展廣場手拿創意紙牌抗議,要求導致香港局勢動蕩的中共小圈子選出的香港特區首腦梁振英下台。(記者余鋼/攝影)

【記者張東光/編譯】 一直用政法委隨時按需要「協調」大陸司法體系的中共最近指責香港民眾「不守法」,《紐約時報》日前就香港局勢發表的評論文章點出,香港民眾走上街頭的原因正是中共不遵守《香港基本法》導致。

中共在1997年自統治150年的英國手中接收香港後,曾向港民保證言論、集會、宗教和媒體的自由至2047年之前不會改變。這就是所謂的「一國兩制」。

北京領導人一廂情願地希望有朝一日這個制度也能套住台灣。不過,中共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從2014年6月開始一直提醒香港人,該制度的前兩個字「一國」比後兩個字「兩制」還要重要。

《紐約時報》的文章稱,就是因為《基本法》的措詞和中共人大的解釋,才導致了香港街頭抗議運動在上週爆發。1990年修改的《基本法》第45條稱,香港的最高領導——行政長官應該「按照民主程序,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被選出。根據該法律,北京當局必須同意香港選民的決定。

目前香港行政長官的選舉是由親北京的1,200人所控制,現在的行政長官梁振英是在2012年獲得689票支持上任的。在2007年,中共人大通過在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可由全民普選產生。

弔詭的地方在於條文中的「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8月31日,中共人大常委會通過,候選人必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半數以上的同意票,這與先前的提名委員會選舉行政長官沒甚麼兩樣。對於香港民主人士而言,人大的這個解釋不能接受,因為它確保了只有北京同意的候選人才能被提名。香港大學教授戴耀廷將其類比伊朗挑選其總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