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頂新公司從越南進口飼料油,混製為食用油販售,屏東縣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昨下午再開出行政裁處書,裁罰5‚000萬元,並限期於今年12月30日前將違規產品全面回收,由衛生局監督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