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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頭案敗訴 綠營提3聲明將上訴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2011年「組頭案」事件,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民進黨市議員梁文傑與民進黨敗訴一案,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表示,民代監督政府乃天經地義,總統馬英九與不適當人見面,本應受全民監督,民進黨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並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根據《壹周刊》在2011年11月報導「馬英九踩黑金地雷密會地下賭盤大亨」,時任民進黨發言人的梁文傑舉行記者會,同時在政論節目指控總統馬英九,在嘉義市長黃敏惠住處密會賭盤大亨陳盈助,談好陳捐3億元給馬英九。馬英九隨後提告,要求民進黨和梁文傑連帶賠償200萬元及登報道歉。

台北地院判決,民進黨和梁連帶賠償30萬元給馬,不必登報道歉。兩造上訴後,高院改判民進黨和梁文傑應連帶賠償180萬元,全案可上訴。對於民意代表質疑馬總統與組頭會面的內容,卻遭馬總統提告。民進黨針對高等法院判決提出3點聲明。

首先,民意代表受民意付託,監督政府是天經地義,梁文傑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質疑,乃民代之職責。再者,馬總統掌握國家公器,本應接受民意較嚴格之檢驗與監督,尤其是否與不適當的人見面,有無收受好處,影響全民利益,自應攤在陽光下。如近日的黑心油事件,人民有權利知道馬總統為何聘任魏應充擔任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尤其頂新2010年捐給國民黨卻未申報的政治獻金525萬元,黃帝穎表示,這部分必須說清楚。

第三,高院審理組頭案,程序有明顯違失,包括對於應調查之證據,未進行調查,且法官恣意提高賠償金額150萬元,將原本二審終結的案件,提高為得上訴第三審案件,二審法官卸責給最高法院的意圖明顯。民進黨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之期限內提出上訴,以求導正二審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