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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政治獻金法》 藍營遭沒收150萬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監察院28日公布最新一期「廉政專刊」,在政治獻金罰鍰處分名單部分,國民黨在2012年收受6家經營虧損的企業捐贈政治獻金,但未依規定於期限退回或向監察院辦理繳庫,違反《政治獻金法》,因此遭沒收150萬元政治獻金。新竹市長許明財則因財產申報不實,被罰6萬元。

據監察院資料顯示,國民黨2012年分別收受華城國際移民、來裕、豐年豐和、欣欣、銘船機械、囍莊等6家公司的政治獻金。但國民黨未依規定在期限內退回或繳交國庫,監察院雖未開罰,但將150萬元政治獻金沒收。而捐贈的華城國際則被罰20萬元、欣欣則罰10萬元。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也因收受5家經營虧損公司的捐款,均未依規定限期退回或繳交國庫,以及收受不具選舉權李宛琳的捐款,違反《政治獻金法》而被監察院沒收30萬元,並處罰鍰25萬元。

在財產申報罰鍰處分部分,新竹市長許明財在2012年12月5日申報資料,未據實申報本人保險2筆及配偶保險4筆,被監察院認定「故意申報不實」,處以罰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