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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解低薪困境 經部鬆綁獨資合夥薪資上限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為解決中小企業基層勞工的低薪困境,經濟部與財政部繼以加薪抵稅方式鼓勵中小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後,這次再聯手,鬆綁獨資合夥員工薪資列報以新台幣5萬元為上限的規定,可望增加雇主加薪意願。

根據「2014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我國中小企業中獨資合夥商號的組織型態超過半數,占57.53%(其中1.85%合夥,55.68%獨資),僱用相當多勞工。

財政部告公告「103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規定,獨資或合夥事業一般職工的員工薪資通常水準,以新台幣5萬元為限,超過部分稅捐機關將不予認列。換句話說,多支出的薪資費用無法扣抵營所稅,變相影響雇主加薪意願。

中小企業處表示,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加薪減稅條文修正通過,相關配套修正未能到位,獨資合夥企業響應加薪政策,為基層員工加薪,恐發生加薪停滯於5萬元,或薪資恰為5萬元者無法加薪等窘境。

因此,這次會議經濟部特別與財政部攜手,檢討適度放寬「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獨資合夥商號一般職工的員工薪資水準列報上限,以落實行政院鼓勵加薪的政策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