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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官考試存廢 試院有疑慮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軍法官已逾3年未舉辦考試,國防部盼能修正《軍法官考試規則》,開放32歲以下、不具軍官身分的大專法律相關科系畢業生報考,並修正考試科目。不過因為洪仲丘事件後,軍法體系已全面移至民間司法單位,因此考試院對軍法官考試存廢有疑慮,26日決議請國防部再提資料,以決定是否繼續審理。

針對近來考選部配合國防部擬修正《軍法官考試規則》,考試院在25日院會上討論,不過許多考委認為,軍法官事件在洪案後「鬧很大」,已無實質存在意義,是否續辦值得斟酌,決議請國防部1個月內提參考資料說明,在此之前暫緩處理。

國防部在給考選部的說帖中表示,去年因逢洪案及《軍事審判法》修正,民間多認為軍事審判正式走入歷史,也沒有繼續辦理軍法官考試的必要,但若一旦發生戰事,軍法官仍必須擔任偵審工作,且軍事法務具有「高度機敏」、「軍事專業」特性,軍法官的任務特性,非一般民間法律教育所著重等理由,培養適格的軍法官有其必要與急迫性,希望考試院早日通過草案。

考委表示,軍法官考試雖由考試院辦理,但軍職人員任官資格卻非考試院的執掌範圍,辦理此項考試一直都有爭議。此外,考試院也質疑,任軍法官6年以上者,因具軍法歷練,若報考律師高考,按規定可免考第一試,但《軍事審判法》修正施行後,軍法官已不再偵審軍法案件,是否還可以適用第一試免試規定,有檢討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