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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費、話費要開發票 財部擬10月實施

財政部擬修法,未來台電、台水、天然氣等公用事業都必須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中央社檔案照)
財政部擬修法,未來台電、台水、天然氣等公用事業都必須開立發票給消費者。(中央社檔案照)

【記者莊麗存/綜合報導】財政部研擬修法,預計今年10月起,台電、台水、天然氣等公用事業必須開立發票給消費者,未來民眾除了收到水電費、瓦斯費和電話費等收據,還會同時收到發票,讓民眾多了中獎的機會,預估今年開立張數最高將可達到48億張。

立法院去年10月決議,要求台電、台水、天然氣等公用事業在一年內要開發票給消費者,因此財政部研擬修法,規劃今年10月前讓新制上路;但公用事業擔憂,新制恐衍生出公司還沒收到錢,卻必須開發票等亂象。

依照《營業稅法》與《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公用事業雖有繳交5%營業稅,可免開統一發票,但為讓民眾享有兌領發票的權利,財政部已著手進行修法,同時也輔導業者加入開立電子發票行列。

財政部預估今年發票開立張數最高將可達48億張,明年可望突破50億張,預計下一步將鎖定食品業者與公用事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