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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教授升等難 學者痛批暴政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依照教育部規定,專任教師升等年資為3年。台大近日草擬教師升等條件,比教育部規定多1年,台大公衛學院教授季瑋珠批評,此舉根本為「暴政」,其中尚有出國研究半年以上,或參與經院長推薦或同意之重要國際會議之條件,可能讓院長成為可決定個別教師生殺大權的土皇帝,恐讓其他學校起而仿效。台大回應,門檻沒有比國際一流大學嚴格。

台大草擬「專任教師升等作業要點(草案)」,副教授、助理教授申請升等的基本條件,須年資滿4年,應檢附具體傑出表現事實,例如獲科技部傑出獎或研究獎項、教育部所頒學術研究獎、國家講座獎項等事蹟,還要通過教學評鑑、擔任政府核定研究計畫主持、重要國際會議等門檻,而教學評鑑方面,助理教授近4學期平均值須達4.0以上。

季瑋珠說,教育部規定升等年限為3年,台大這樣規定,表示要非常傑出才能破格延後至少1年才可提出升等。這些獎即使已經升過教授者,都並不容易獲得,年輕教師如能得到吳大猷紀念獎、年輕學者獎已經不簡單。學校希望追求卓越,也不能用已經升上教授者的獎項要求年輕教師。

主持研究計畫並不等於研究傑出,沒有主持研究計畫卻有傑出論文發表,豈不更值得喝采?季瑋珠表示,學校要求主持研究計畫,給人想賺管理費的不良觀感,何況政府部會審查核定的機制經常被學閥掌控,對年輕教師十分嚴苛而不公。她提到,台大做了一份意見調查表,發給各學院,有的學院發給各教師,以記名方式提出意見,回傳給校方指定的人事室信箱。有的學院院長自己填妥交回,老師都被蒙在鼓裡。這份調查表讓許多未升等教師不敢回應,已升等者則不願找麻煩。她批評,這豈不是白色恐怖?

擴充院長權力不合理

除了年資條件比教育部規定嚴格外,申請升等教師還要通過教學評鑑、擔任政府核定研究計畫主持、出國研究半年以上,或參與院長推薦或同意的重要國際會議與活動3次以上等3道門檻。等於擴充院長權力,很不合理。

教學評鑑方面,以助理教授為例,擔任助理教授期間,所有授課教學評鑑平均值須達3.8以上,最近4學期平均值達4.0以上,台大教學評鑑由學生評分,滿分為5。

針對教學評鑑學生評分部分,季瑋珠認為,固然現在評分有愈來愈高的趨勢,但如此限制,會讓木訥寡言不善表演者、上大班必修課者吃虧。

教部訂的是最低門檻

台大主任祕書林達德回應,教育部訂定的3年是最低門檻,傑出研究不可能3年有成。申請門檻延長為4年,服務滿4年,還要有傑出研究事蹟,才可提出升等,是為了維護台大的聲譽,如果升等太快,在國際學術圈易被質疑。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馬湘萍表示,教育部訂教師升等年資是3年,但包括台成清交等頂尖大學,及台科大、北科大等典範大學,目前有63所大學獲教育部授權自審教師升等,可自訂比教育部嚴格的規定。至於教學,林達德說,口才再拙劣,教學也要有一定水準,教學表現在於有沒有料,跟口才關係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