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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新聞播廣告 NCC開罰

【記者藍悅真/台北報導】新聞、廣告,傻傻分不清楚,新聞播出涉嫌廣告置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日表示,東森新聞置入蔡依林新專輯、TVBS歡樂台置入HTC,各被罰新台幣30萬元及20萬元,而台視、華視、三立電視台則予以警告。

NCC表示,部分電視台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節目應維持完整性,並與廣告區分,依法處罰鍰新台幣30萬元,如東森新聞台「黃金89點」在去年11月3日播出「百變天后蔡依林專業主播初體驗」,藉邀蔡依林播報新聞為其新專輯「呸」特定商品介紹、畫面不斷出現MV。

而TVBS歡樂台去年11月1日播出「大潤發17個夏天」,節目結束時揭露「首席贊助HTC」,強調HTC產品功能,並展示產品及使用方式,NCC以違反《衛廣法》,處罰鍰新台幣20萬元;台視、華視也涉及在新聞中廣告,NCC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