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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孔雀石綠毒鰻 業者忙自清

鰻魚遭檢出孔雀綠,雲林縣農業處依法對該養殖戶進行移動管制並依法抽驗。(雲林農業處提供)
鰻魚遭檢出孔雀綠,雲林縣農業處依法對該養殖戶進行移動管制並依法抽驗。(雲林農業處提供)

【記者施芝吟、徐乃義、廖素貞/連線報導】食安事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桃園檢調破獲3千公斤含孔雀綠禁藥的鰻魚成品,在流入市面之前被查扣。農委會漁業署說,追查發現源頭為雲林縣謝誌山養殖業者,雲林縣政府已對養殖戶進行移動管制並依法抽驗。雲林縣農業處長張世忠表示,28日已到魚塭採樣,結果一週後公布。

蘆竹區明泉冷凍食品公司向雲林鰻魚養殖戶購入5噸活鰻魚,轉售屏東縣食品業者製成「白燒鰻魚」半成品,後因檢出含禁藥孔雀石綠,全數退回明泉;但明泉公司未依法銷毀違規產品,反而進一步將部分半成品加工再製為「蒲燒鰻」產品。

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說,早期國內養殖業確實有使用孔雀綠,後來發現孔雀綠有致癌疑慮,因此規定禁用。初步了解,可能是過去殘留在養殖池底土的物質汙染,導致魚隻驗出微量殘留,將輔導業者加強放養前養殖池曝曬及消毒,或以客土及次氯酸鈉方式處理,降低底質可能殘留汙染,避免後續養殖再遭汙染。

他指出,國內鰻魚有八成外銷日本,兩成內銷,活鰻及加工鰻外銷需經過出池前養殖戶自主檢驗、出口或販運商第2次檢驗,及加工業者第3次檢驗,才能外銷。謝姓業者前2次檢驗,都是合格,到加工廠卻驗出禁藥。

鰻魚是高經濟育種,大部份都是銷日本,雲林農業處長張世忠說,養殖業不可能拿自己飯碗開玩笑,將依法移動管制及採樣,28日已到謝姓養殖者的魚塭採樣,預計一週後公布結果。

孔雀綠根據近3年的鰻魚檢測資料,是首次被檢出,衛福部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原說,明泉公司明知鰻魚原料檢出禁藥,卻未依法通報衛生局,可開罰3萬到300萬元,至於明知鰻魚有問題仍製成蒲燒鰻,也觸法、將開罰6萬到2億元罰鍰。

雲林口湖鰻魚業者表示,孔雀綠禁藥已經停用10多年,不可能有人會用,尤其銷日檢驗非常嚴格,籲請檢調盡速查明清楚。口湖鰻魚合作社成員李建宏說,從魚塭養殖、打撈到出貨,每個關卡都嚴格檢驗,並留下部分封存供追蹤,每條鰻魚都有生產履歷追源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