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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南納骨塔新建案 民政處長:需完成首座手續

苗縣議員陳碧華在縣議會質詢。(記者許享富/攝影)
苗縣議員陳碧華在縣議會質詢。(記者許享富/攝影)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因鎮公所福利鎮民長生納骨塔已趨飽和,竹南民眾有急迫性需求,必須有第二座納骨塔位置來供應往生者的好位置;28日上午縣議員陳碧華質詢,竹南普覺堂納骨塔如何因應鎮民所需;苗縣府民政處長徐炳南表示,先前第一座納骨塔因有程序問題,所以第二座納骨塔有些疑慮。

徐炳南指出,竹南普覺堂85年完工,有建照、有使用執照,但是沒報請縣府機關檢具相關資料,沒完成啟用程序。竹南鎮公所102年第一次申請啟用程序,告知必須具備相關資料,也告知必須依據《殯葬管理條例》,提撥管理費之外的百分之二為相關基金,送到縣府作為管理基金之用,但竹南鎮公所完全不理會。

徐炳南表示,依據殯葬相關處理條例73條,未完成啟用程序,擅自販售,開罰30萬,限期改善,否則將按期處理罰鍰。至於行政單位該如何配合,受審資料如何走,一定會交代清楚。請竹南公所加強溝通、宣導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