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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規模槍殺慘案可否避免?

10月3日,俄勒岡州槍擊案後,民眾為死者祈福。(JOSH EDELSON / AFP)
10月3日,俄勒岡州槍擊案後,民眾為死者祈福。(JOSH EDELSON / AFP)
【記者古昱/編譯】在美國俄勒岡州又發生一起槍殺慘案之後,美國槍支法的反對者們再次懇求公眾對限制槍支擁有給予支持。總統歐巴馬週四(10月1日)在向記者談及該槍殺案時再次推動修訂美國的槍支法。但修訂槍支法是否能夠讓美國避免大規模槍殺慘案?

據CNN報導,在歐巴馬總統任期的7年中,美國發生了9起不同的槍殺慘案,歐巴馬就此至少14次向全美發表了講話。「不知何故,這(槍殺)已經成了常態,報導成了家常便飯,我在這個講台上的回應——事後演講最終成了慣例,我們對此已變得麻木不仁。」歐巴馬說。他說祈禱不足以讓人們感到應有的心痛、悲傷和憤怒,也不能防止這樣的慘案下週或一、二個月後再在美國其他地方發生。

美國槍支法的支持者,否認嚴格槍支法會使大規模槍殺案下降,但是,英國、芬蘭、挪威和澳洲,在發生同樣的悲劇後對槍支法實施了大範圍的修改,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效果。

在澳洲,1996年4月塔斯馬尼亞省亞瑟港發生大規模槍殺案,一槍手在一旅遊景點用半自動步槍掃射,導致35人死亡。慘案發生後12天,時任總理霍華德宣布了槍支控制法的改革。大口徑步槍和獵槍被取締,持槍執照更嚴格管控,其餘武器按全國統一標準註冊。政府還實施了槍支「回購」計畫,使得大約65萬支槍退出了市場。

澳洲不像美國,持有武器是憲法賦予的權利,個人槍支擁有率明顯較低。在槍支控制法改革後,在澳洲被槍擊死亡的風險下降超過50%。2012年澳洲國立大學和加拿大勞雷爾大學的一份聯合研究發現,在槍支回購後的10年中,飲彈自殺率下降了幾乎80%。

在英國,1987年8月19日,在英國南部小鎮亨格福德(Hungerford),27歲的賴安(Michael Ryan)在幾小時內槍殺了16人、傷十幾人。之後,英國推出新的立法,武器法(修訂版)1988,強制要求獵槍註冊並取締半自動和手動上膛武器。

9年後,43歲的漢米爾頓(Thomas Hamilton)衝進蘇格蘭中部小鎮杜布蘭(Dunblane)的一所學校,槍殺了16名五、六歲的學生及其老師。翌年,英國再立新法取締個人擁有任何手槍。

然而,2010年6月,英格蘭北部一名52歲的計程車司機槍殺了12人,傷30人,讓英國為之震驚,而且槍手擁有持槍執照。這起慘案再次讓人們對英國槍支法的有效性產生疑問。

在芬蘭,一名少年2007年11月7日在自己所在的中學用手槍開火,槍殺8人後,自己飲彈自殺,現場留下69個彈殼和320多發未用的子彈。第二年,在芬蘭西南部又發生另一起槍殺案,10人被射殺。繼這兩起槍殺案後,芬蘭政府頒布了武器使用新指南,旨在規範諸如手槍和左輪手槍的使用,手槍執照的申請者需要證明是槍支俱樂部的活躍成員一年,並通過醫生和警察的審核。

根據芬蘭媒體的數據,2013年,芬蘭頒發的槍支許可證為59324,比2007年的85409下降了30%。

在挪威,2011年7月22日,布雷維克(Anders Behring Breivik)在總理辦公室外引爆炸彈,炸死8人,之後又在一個青年營開槍,射殺69人。布雷維克後來被判監21年。儘管在挪威槍支的所有權和允許使用的武器類型受到嚴格的管制,一份獨立報告批評挪威的槍支管控「不充分」,該報告呼籲全面禁止半自動武器。

如同芬蘭,挪威具有較高的個人槍支擁有率,因為狩獵是全國性的消遣活動,根據2007年的一份調查,在挪威100個人中幾乎有32人擁有武器,而美國個人槍支擁有率為8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