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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日治演武場 觀光效益首奪金擘獎

日治時期昭和12年(西元1937年)建造的台中刑務所演武場,為台中唯一日治時期的武道館舍。(台中市政府提供)
日治時期昭和12年(西元1937年)建造的台中刑務所演武場,為台中唯一日治時期的武道館舍。(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日治時期昭和12年(西元1937年)建造的台中刑務所演武場,為台中唯一日治時期的武道館舍,歷經浴火重生及市府委外經營有成,如今已成中區熱門景點,為舊城帶來觀光效益;今年再獲得財政部金擘獎肯定,是台中市6年來唯一獲獎的促參案。

刑務所演武場是台中市僅存的武德殿建築,當時為日本獄方為司獄官警日常練武所設的武道館舍,歷史原貌保存完整,具保存及建築研究的價值。民國93年登錄為歷史建築,95年修復工程前夕發生大火,燒毀主體建築與附屬建物的木質構造。民國99年11月修復完成後,建築風格獨特、環境優雅,已成為市區新興拍照景點,外拍、婚紗取景的好地方。

財政部13年前推出「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金擘獎」評選,包括興建營運移轉案(BOT)、營運移轉案(OT)及整建營運移轉案(ROT);透過結合政府公權、民間資金及經營效率,興建或營運公共建設,減輕財政負擔。

文化局表示,演武場OT案,今年共選出20個團隊,包括12個民間團隊、8個政府機關獲獎。獲獎在於「藝文活化歷史建築」及引進「新六藝」等創新活動,落實文化資產保存並發揚傳統文化,成功營造場域文化氛圍,成為區域藝術亮點。

文化局文資處長張祐創說,演武場保存完整,包括主體建築及附屬建築的神龕、劍道場、柔道場等;日式傳統建築座基抬高,立面仿木結構及壁柱飾樣,還有大型收脊瓦及博風板,極具保存價值。台中有很多古蹟、歷史建築場館,受限政府人力及財政,修復完成卻無法開放,演武場是很好的活化例子,未來會朝此方向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