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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解密 劉憶如:程序瑕疵

【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12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公布國發基金投資宇昌「解密」後的機密文件,文件不算機密,但整起投資決議打破國發基金的嚴謹審核程序,2個月內由當時任職行政院副院長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簽字核准。

劉億如表示,TaiMed前身台懋創投生技,曾向國發基金申請10億投資金額,最後核准8.75億,但台懋創投一年內找不到其他60%的資金來源而結案,後來又以TaiMed投資。劉憶如說,最大問題是程序瑕疵,另有多項尚待解疑。

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何美玥在2月9日、3月21日兩次簽呈蔡英文,告知中研院長翁啟惠對與美Genentech洽談anti-CD4分子的研發相關投資計畫,以及洽談情況。經建會主委劉憶如表示,通常重大投資案必須經過五個主要的行政部門簽核、給建議,經建會也包括在內。但以宇昌案來看,決策程序是有必要說清楚之處。

從赴美洽談、簽核到設立說明會,都是以TaiMed的名義,此前並未見任何文件有「宇昌生技公司」,但半年後9月3日國發基金撥出4千萬投資金,卻到宇昌生技籌備用帳戶。

立委吳清池也指出,9日時何美玥只是政務委員兼經建會主委,沒有上級交辦不可能自行簽出,非國發基金的召集人,卻插手投資案,且兩次文件都是由政委室簽出,何的角度混亂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