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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熱問題多 業者盼制定專法設專區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後左)25日召開地熱發展公聽會,與會業者建議訂定地熱專法、成立地熱專區。(記者陳柏州/攝影)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後左)25日召開地熱發展公聽會,與會業者建議訂定地熱專法、成立地熱專區。(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立委陳歐珀25日召開地熱發展公聽會,與會業者結元科技公司董事長林伯修指出,民間產業發展地熱發電面臨2大瓶頸,包括地熱探勘、發現熱源要花3~5年時間,進入人為編定地目法規又要3~5年,對產業界是很大風險。他希望地熱能由政府與產業一起做,同時建議,訂定地熱專法、成立地熱專區。

林伯修表示,調查完地熱區域之後,要面臨很多法規,包括《土地法》、《區域計畫法》、《都市法》、《國家公園法》等。地底下是天然的,地表有人為編定地目,要從法規一一釐清、辦理。進入實際鑽探生產井,又面臨《溫泉法》,《溫泉法》主要是管理飯店、觀光業者,用這法源管理地熱電廠,會有很大爭議,對地熱區也沒保障。

他建議,地熱應回歸《礦業法》管理,《礦業法》對投資者探勘地下資源比較明確,地底下資源都屬於國家,就沒有地表人為編定地目問題,他也建議在適合地區由政府劃定專區,讓地熱產業進駐。

公聽會針對這部分做出結論,環保署、經濟部等相關單位2個月內提出5MW規模以下地熱發電廠毋須環評規劃案、內政部及經濟部就「地熱資源調查、開發與土地取得及地熱能開採受《礦業法》保障」,2個月內提出報告、經濟部2個月內研擬地熱專法及地熱專區可行性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