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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菸酒管理法修法

【記者莊麗存/台北報導】行政院會28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開放網路賣酒,將對販賣業者、交貨業者及取貨人都有嚴格限制,並訂定配套管控措施,修法規定取貨人要上網以信用卡付款,且到連鎖便利商店取貨、年滿18歲並出示身分證,另外也加重罰則,違反規定者罰款由原本罰最高5萬元提升5倍至25萬元。

配合網路科技的發展,財政部擬具《菸酒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開放在網路上開放販賣酒品,並訂定配套管控措施,初期先以小範圍開放,再根據管制措施執行情形檢討評估後,逐步研議調整開放範圍。

網路賣酒在身分認證有否更嚴謹的規範?財政部長張盛和指出,網路賣酒主要是要維護兒童青少年的健康,因此,對於在網路賣酒的販賣業者、交貨業者、取貨者都有嚴謹限制,販賣業者的資格、條件包括變更登記、廢止登記、登記的審查與收費等都要辦理。

張盛和說明,該草案也規定,交貨業者要在連鎖的便利商店交貨,且交貨業者要辨識取貨者的年齡,取貨人的年齡不能小於18歲;取貨人的資格也有限制,要看其身分證辨識,另外,網路購買酒品只能用信用卡付款,因為一般青少年比較不會有信用卡,也提供一定辨識功能。

在罰則方面有加重,張盛和說,若違反相關規定,過去是罰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增加5倍,提高為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若販賣業者違反相關規定最重可廢止其登記,一年內不能重新申請;若交貨業者違反相關規定,一年內不能再交貨。

另外,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除財政部規劃電子購物販酒管控措施外,包括以適當方式張貼或提示鼓勵舉發違規醒語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等,內政部、衛福部、教育部針對防制酒駕、酒癮及防制兒少購酒,已訂有相關防制措施,請各相關部會持續精進實體及網路相關作為及措施,釐清並減少社會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