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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示護漁 海巡明赴沖之鳥

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公海扣我漁船事件,農委會與海巡署5月1日將派出「漁訓貳號船」(圖)和「巡護九號船」前往該海域護漁,展示我國決心。(中央社)
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公海扣我漁船事件,農委會與海巡署5月1日將派出「漁訓貳號船」(圖)和「巡護九號船」前往該海域護漁,展示我國決心。(中央社)

【記者蕭軒、吳旻洲、江禹嬋/台北報導】對於日本公務船在「沖之鳥礁」公海領域扣押台灣漁船引發爭議,行政院長張善政29日表示,台灣政府堅決捍衛漁民權利,將在5月1日上午11時派遣海巡署和農委會共2艘船隻從高雄出航。張善政直言,日本要求開放輻射地區食品已對台韓做出差別待遇,莫忘福島核災時台灣的捐款為世界第一,呼籲日本珍惜台灣人對日本的友善態度,不要把台灣當軟柿子。 

張善政說,預料日方會有強硬反應,「但是,這件事情有沒有道理,大家看得非常清楚,我們認為台灣漁民可在12海浬認定為公海的地方捕魚。」出海後將觀察日方反應再進行下一步。海巡署表示,當天將由農委會「漁訓貳號船」及海巡署「巡護九號船」,從高雄港啟航,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巡護任務,該任務支隊已克服整補問題,能在巡護熱區駐留10天以上。

總統府則再次重申立場,總統府發言人陳以信指出,日本再怎麼不滿,也無法改變「沖之鳥」是「礁」不是「島」的客觀事實。日本政府帶頭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是國際社會非常負面的示範,日方若認為自己有理,應交付國際仲裁,讓第三方專家來評斷。

外交部長林永樂29日上午召見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代表沼田幹夫,正式提出抗議並重申我方嚴正立場。林永樂呼籲,日方應充分尊重我國及其他國家在該海域航行及漁捕等權益,要求日方承諾未來不在該海域扣捕我國漁船,並應盡速就此議題與我展開協商,以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準總統蔡英文、準副總統陳建仁下午前往外交部聽取林永樂機密簡報。蔡英文在聽取1個小時半的簡報後離開,在離開前媒體詢問政府未來如何捍衛漁民權益?蔡英文手握拳表示:「全力捍衛。」

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也表示,民進黨對此事有4項立場,首先是要求政府應全力協助漁民,務必確保我國漁民權益;其次是台日雙方針對漁權議題已多次談判,政府應透過既有機制,積極與日方溝通,讓類似的漁權糾紛不要再發生;並呼籲在雙方達成共識前,日方應克制,不要再於爭議海域干擾我國漁民作業;未來新政府上任後,也會全力與日方溝通協商,確保我國漁民權益。

立院發聲明批日霸凌

立法院29日發表共同聲明,譴責日本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島嶼的定義,恣意擴張經濟海域,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並傷害雙方長期友好關係,立法院表達強烈譴責及抗議。

立法院聯合聲明指出,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規定,島嶼的定義應是「漲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陸地區域」,沖之鳥面積合計約9平方公尺,是「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礁石」,只是礁而非島,日方不應有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依國際慣例僅能主張12浬為其範圍,無權主張200浬經濟海域。

聲明表示,我國漁船東聖吉16號於沖之鳥礁約東南東方167浬作業,該海域為公海海域,但日本公務船違反國際慣例,恣意擴張經濟海域,在公海上扣補我國籍漁船強索保證金之海上霸凌行徑,嚴重侵害我人權、漁權及公海權益,對雙方長期友好關係造成傷害,立法院表達嚴重譴責及抗議,並要求外交部應即向日本政府表達抗議、強力交涉,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以捍衛我國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格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