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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轄下財團法人 立委促檢討存廢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19日指出,農委會轄下25家財團法人,其中8家負責人月薪超過6位數,有必要檢討與改進人事費之合理性。(中央社)
民進黨立委余宛如19日指出,農委會轄下25家財團法人,其中8家負責人月薪超過6位數,有必要檢討與改進人事費之合理性。(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農委會轄下26家財團法人資產總規模高達143.24億元,立委余宛如19日指出,扣除今年底將解散、併入農業科技研究院的動物科技研究所外,農委會主管25家財團法人中,8家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執行長或院長)月薪超過6位數,高級主管薪酬與預算收入不符比例原則,有必要檢討與改進人事費之合理性;且董事會久未調整,年事已高者大有人在,部分恐淪為酬庸或不在乎績效的養老院。

余宛如說,除月薪外,這些負責人多數還有約2個月的年終及考績獎金。而農村發展基金會董事長胡興華及台灣漁業及海洋技術顧問社總經理陳旺卿,身為單位最高負責人居然還有不休假獎金,農信保基金董事長陳杰則享有配置房舍的福利。

余宛如指出,高達16家的官派董事未逾半數,居各部會之冠。尤其七星環境綠化基金會的13席董事均非政府遴選,其中8人連任4次,逾65歲董事達12人,2人超過85歲。維謙基金會11席董事中,65歲以上有9位,逾80歲有1位。此外,26家財團法人中,台灣區鰻魚發展基金會年度預算收入在500萬元以下,但3名員工人事費用卻多達211萬元,年度收支短絀125萬元。

余宛如表示,農委會轄下財團法人多數歷史悠久,隨著階段性任務的結束或政策目標改變,業務及功能明顯萎縮;加上農委會對財團法人行政監督不夠到位,諸多定位不明確、財務狀況存疑與營運績效不彰之處,應盡速檢討機關之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