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要聞 政治

受僱醫師納勞基法 各界看法不一

衛福部長林奏延14日表示,希望立委支持《醫療法》106條修正案,在本會期通過修法,盡速將醫院暴力視為公共危險罪。 (記者陳柏州/攝影)
衛福部長林奏延14日表示,希望立委支持《醫療法》106條修正案,在本會期通過修法,盡速將醫院暴力視為公共危險罪。 (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施芝吟/台北報導】衛福部長林奏延預計在2020年前將所有醫師納入《勞基法》,各界看法不一,醫勞盟指出,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工時都符合評鑑規定,主要是醫院不願給福利,醫師納《勞基法》不宜再拖,應立即納入;馬偕醫院董事長劉伯恩認為,沒有配套貿然上路恐引起大問題,各醫院搶不到醫師可用,可能衍生出接力看診、接力開刀,醫糾也因此而增加。

據馬偕醫院的內部統計,如果將醫師全面納入《勞基法》,該院必須再增聘2、300名醫師,才有辦法讓所有人工時都符合規定,劉伯恩說,先不管每年多出來的15億元人事費用會轉嫁到誰身上,一名醫師養成至少10年,要怎麼樣在短短2、3年間找到300名醫師?且不是只有馬偕需要醫師,各醫院都要,最後是要用搶的嗎?另外,也可能出現開刀8小時,醫師得換班接力開的情況,醫療糾紛恐增加。

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也認為,醫師納《勞基法》後,每位醫師門診時間就得縮短,民眾就醫便利性一定會大打折扣。

劉伯恩強調,他並不反對醫師納《勞基法》,只是希望政府能把健保再做大、醫師來源、醫療品質不能降低等面向,必須有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