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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復礦案 環署建議做二階環評

環保團體與多位台三線關西居民26日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新政府暫緩亞泥等相關個案的審查,並檢討西部復礦政策。(記者陳柏州/攝影)
環保團體與多位台三線關西居民26日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新政府暫緩亞泥等相關個案的審查,並檢討西部復礦政策。(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亞泥去年將80多公頃礦場切割成亞泥、羅慶仁、羅慶江申請礦業權3案分別送案,3案經過一階初審認定應合併評估及進行二階環評,亞泥卻在今年2月環評前撤案,並縮減羅慶仁、羅慶江案面積規避二階環評。針對環保署26日下午進行羅慶仁、羅慶江合併案環評,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及在地居民上午到行政院前陳情抗議並遞交陳情書。下午審查小組討論後,再次建議此案需進二階,也要求補充多項調查與確認。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正正表示,居民直到去年3案進入環評,才知不到家園300公尺距離要開礦場。環保署長李應元上任之初,承諾將行礦業政策環評,若在政策變動時期,放任個案闖關,會引起大爭議。近10年,水泥每年高達1/4-1/3外銷,台灣沒有開闢新礦場必要性。選前蔡英文可能不知新竹現狀,才喊出浪漫台三線政策,亞泥復採礦,台三線變爆破台三陷,有違新政府政治承諾。

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指出,礦業的影響不分族群壓迫在地人民。不只走山、水質沒辦法飲用、爆破危害居民,從亞泥開採以來遭受很多脅迫。環評制度、《礦業法》有很大疏失,必須重新檢討、翻修。亞泥外銷高達30%表示水泥供過於求,還把台灣的石灰石販賣到國外,這樣的礦業制度難道在販賣國土?

高潞‧以用‧巴魕剌說,3個礦權申請案在同區域必須合併審查,為什麼可以技術性撤案,代表環評制度有缺失。再來是《礦業法》侵害在地人民,不經過土地所有權人、建築所有權人同意就開發。其中還包括馬武督部落是泰雅族原住民部落,現在他們沒辦法回去尋根,《原基法》第21條有知情同意權,她強烈要求政府在完成政策環評、檢討《礦業法》和環評制度、落實部落知情同意權以前,所有申請程序必須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