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表示,現行公立國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自民國101年起配合取消國中小教職員工薪資所得免稅,由2000元調整為3000元,但高中職導師職務加給至今未調整,衍生不一致情形,各界也多次反映。
教育部國教署人事室主任邱東坡表示,國中導師費因2012年恢復教師課稅,當時的課稅配套就是增加國中導師加給由2000元至3000元,但高中導師加給卻沒有調漲,去年立法院決議通過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2.5%提高至23%,並要求教育預算增加必須優先考量公立高中職教師加給。
因此今年行政院日前函核定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職務加給,自明年元旦起調整為每月3000元,調整後與國民中小學導師職務加給數額一致。
立法院104年12月18日第8屆第8會期第14次會議,三讀通過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3條文修正案,教育經費法定下限由22.5%提高至23%,並附帶決議要求應優先調整高中、職導師費至3000元,以符公平原則。
教育部表示,依據立法院附帶決議,並考量現在高中職導師除了原導師工作範圍外,還要配合推動十二年國教等政策,協助學生性向探索與生涯輔導,加上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教官逐漸退出校園,導師勢必得分擔學生安全、輔導等,負荷更沉重。
為激勵導師士氣,教育部報請行政院核准同意提高公立高中職導師職務加給,由現行2000元調整為3000元,行政院日前已核准,將自106年1月1日生效。教育部表示,導師加給調整每年所需經費預估約1.56億元,將調高的教育經費預算中,優先調整籌編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