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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贓款放家中16小時 柯翁侵占罪起訴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第一銀行ATM今年7月發生跨國犯罪集團盜領案,拉脫維亞籍主嫌安德魯將贓款藏在北市內湖山區,但在警方搜查到贓款前,柯姓老翁先行將454多萬元的行李袋撿回家,時間長達16小時,士林地檢署認為,柯翁不符自首要件,21日依侵占罪嫌起訴柯翁。

柯翁指出,自己常到內湖山區運動,當時撿到一大筆錢,一時不知所措,只好先將錢帶回家,等到兒子回來討論後,便決定將錢拿到警局報案,絕對沒有侵占意圖。

對此,檢察官認為,根據鄰近監視器畫面,柯翁平時確實有上山運動及餵貓的習慣,無法證明柯翁是刻意前往「尋寶」,不構成竊盜;當時媒體大量報導贓款消失的新聞,柯翁不可能不知道贓款被藏在內湖。

檢察官也指出,柯翁從撿到贓款後,不僅刻意更換裝錢的袋子,也在附近繞路,明顯不合理,再加上撿到贓款到繳至警局的時間,長達16個小時,同時柯翁且頭到尾否認犯意,企圖躲避刑責,因此認定柯翁不符自首要件,依侵占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