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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勞動部增迴避程序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制度自100年5月實施已逾5年,共受理339件裁決案件,其中作成裁決定共160件。勞動部17日表示,正通盤檢討「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包括迴避制度、書面文件及證物遞送方式及證人作證程序等,並經勞動部法規委員會討論完畢,最快下個月就可實施。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這次修正後條文由27條增到39條,新增的內容包括迴避、作證前宣誓程序等。

王厚偉說,迴避程序這次直接訂入辦法中,增訂裁決委員應自行迴避以及當事人可申請要求裁決委員迴避二部分,如三親等內姻親、四親等內血親,或是有具體事實等,申請迴避後勞動部應在3日內決定是否迴避,但若有一方申請迴避,就會先暫時中止讓他參與裁決。

此外,《派遣勞工保護法》推動多年,立法遙遙無期。王厚偉表示,因過去修法討論時,對台灣派遣工人數、行業、待遇等常淪為各說各話,因此下一波立法前,計畫展開先進行派遣工現況的調查,近期將邀專家學者開會討論調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