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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前代理書記黃興國 被開除公職

黃興國。(大紀元資料室)
黃興國。(大紀元資料室)

【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天津市日前傳達監察部關於開除天津市委前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公職的通知。有分析認為,黃興國落馬的主要原因是政治問題和天津大爆炸。

據《天津日報》2月18日報導,當日下午天津市長王東峰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傳達監察部《關於給予黃興國開除處分的通知》和《關於給予尹海林撤職處分的通知》。王東峰表示,擁護中央和監察部的決定。

1月4日,中共中紀委決定對黃興國的「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並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通報列舉了黃興國15項「違紀」問題,追平了「十八大」以來當局查處貪官的最高紀錄。

旅美政論家陳破空曾在美國之音節目中分析,黃興國的落馬涉腐敗、天津大爆炸和政治問題三大因素,後兩大因素是關鍵。黃興國與習近平曾在浙江有1年的工作交集,外界誤以為黃是「習家軍」,其實黃曾與兩個江派大員、政治局常委張德江和張高麗共事更久,先後在張德江直接領導下工作4年,在張高麗直接領導下工作5年。

港媒援引接近中紀委消息人士的話披露,除了經濟方面的問題,主要是因為黃興國違反了習當局的「政治規矩」。一方面,黃率先喊出「習核心」騙取信任;另一方面搞了系列結黨營私的「地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