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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公共造產 彰市每年進賬3千萬

彰化市公所將閒置空間改為收費停車場,每年為市庫進賬3千萬元。(記者郭益昌/攝影)
彰化市公所將閒置空間改為收費停車場,每年為市庫進賬3千萬元。(記者郭益昌/攝影)

(記者郭益昌/彰化報導)彰化市公所為配合推動觀光以及開闢財源需要,市長邱建富以企業化管理市政,大幅提升納入公共造產之收費停車場的營運績效,近年包括第一停車場、華陽立體停車場、民權市場地下二樓停車場、第二停車場及金馬停車場、向陽停車場與復興停車場等7座,每年為市庫創造3千萬元的公共造產收益。

位於自強南路148號對面的「自強停車場」,22日起正式營運收費,市公所指出,除了落實使用者付費的精神,更能有效解決民眾長期占用公有停車場停車位、臨時停車一位難求的問題。自強停車場設有小型車位68格,收費費率定為每小時20元、月租費每月1,800元,初期開放23格月租車位,另設有若干格不收費的機車格。

市公所指出,除了以公共造產方式開辦的收費停車場,另由市公所公用事業課管理的泰和公有停車場,也預計將於106年底前,增設停車管理設備實施管理收費,除落實使用者付費之精神並有效管理公有停車場,以提高停車場之使用率,杜絕民眾長期佔用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