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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版教職年改 基金延19年破產

【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年金改革相關法案,下週將在立法院展開對決。行政院30日拍板通過教職人員的年金改革方案,退休金計算基準由最後在職前5年改為前15年,退休金保障樓地板為32,160元,所得替代率則從75%分15年逐年調降到60%,優存18%將分6年歸零,改革後基金破產的年限將從2030年延至2049年。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

行政院會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退撫條例草案」,所得替代率分15年調降,年資35年者由75%降至60%;年資25年者從60%降到45%;年資15年者由45%降至30%。

公立教職員的18%優惠存款利率,支領月退者,分6年調降,第七年歸零,據教育部統計,將有122,301人受影響;支領一次退休金者,則是分6年從18%降至6%,影響人數有10,854人,草案訂立的最低保障金額「樓地板」為32,160元,低於此金額者不砍18%優存利率,但原退休金即低於「樓地板」者,依原金額支給,不會調高到32,160元。

至於退休金計算基準,以最後在職前15年平均本俸來計算,高中以下的學校校長、教師為60歲,其餘教職人員以65歲退休年齡作區隔。此外,年資加年齡目前為75制,未來設計10年過渡機制,實施首年起逐年增加1個基數,第一年為76制,第十年為85制,第十一年起大專院校教職人員均逐年調高至65歲,才能支領月退休金。

另外,提撥費率上限從現行的8~12%調高為12~18%,草案並制定年資可攜式,促進跨職域就業,公教人員若請育嬰假留職停薪,可選擇全額自費,繼續撥繳退撫基金,可併計年資。至於公教遺屬年金,確定由「月退休金的1/3」,改為遺族可領「月退金的1/2」。

試院:2020年新進公務員另訂新制

考試院同日也通過銓敘部報送的「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民進黨黨團已表態,會支持年金改革委員會的版本,讓教職與公務人員在所得替代率與平均薪資採計期間等關鍵條文上取得一致。

考試院30日召開記者會,審查通過草案,伍錦霖、副院長李逸洋、銓敘部長周弘憲、祕書長李繼玄、考試委員何寄澎出席。考試院長伍錦霖表示,草案送到立院後,銓敘部會為院的政策強力辯護,按憲政精神要尊重立法院審議結果。

草案重點包括,公務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大翻案,從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方案(年改方案)的替代率,從75%逐年調降到60%(年資35年),放寬為從80%、分10年調降至70%,至第十年再依據當時社會狀況檢討替代率是否提高或調降。

另外,18%優惠存款利息,領月退休金者分6年取消,領一次退休金者維持6%。和年金改革國是會議提出的方案不同。

考試院表示,草案所提出的適用對象為已退、現職人員,2020年7月1日以後的新進人員退撫制度將重行規劃,另以法律訂之。周弘憲提到,2020年後會重新計算,但提撥或給付制還未定。退撫司長呂明泰指出,2020年要實施的話,法的部分2019年就要完成,這項退休制度,會跟現在的制度脫鉤,目前收支不足的情形,不會轉嫁到新的制度。

呂明泰說,初步想法是完全足額準備,不會有負債的問題,將來新人不會比現在差,將來新制度會考慮新同仁的負擔能力,朝對他們有利的去設計,對新人是很有保障。

所得替代率 上限放寬至80%

對於所得替代率自80%分10年調降至70%(任職年資35年)引發討論。考試院強調,已退休人員因應經濟變動能力低,也無法改變或增加原有退休年資以提高退休給付。

為免因退休所得調降後過度衝擊已退休人員原有退休生活的經濟安排,所以通過自80%逐年降至70%,且以10年為過渡期,希望減少衝擊,並使退休年資較短淺退休人員的退休所得,最終均尚能維持適足性保障。

伍錦霖說,這一段時間已退休人員及在職公務人員的心聲,字字句句聽在心裡,也痛在心裡。但改革的過程是希望、是體諒,是為了台灣能走更長的路,而不是對立,更不是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