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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隱匿通報毒趴 最重勒令歇業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台北W飯店去年爆發毒趴命案,為杜絕特定營業場所淪為毒趴場所,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案,明定特定營業場所有通報毒品的責任,未來若知悉有人吸毒卻不報者,可處10萬元至100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可勒令歇業。

三讀條文規定,為防止毒品危害,特定營業場所應於入口標示毒品防制資訊,載明持有毒品者不得進入,且該營業場所還須派員參與防毒訓練,只要發現疑似施用或持有毒品者,就應通報警察機關,若未依前述規定,地方政府可命其限期改善;未改善可開罰5萬至50萬元,並得按次裁罰。

此外,要是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有人在施用或持有毒品而未通報,地方政府得開罰10萬至100萬元;情節重大者,更可令其停業6個月到1年半,甚至是勒令歇業。不過三讀也通過附帶決議,鑒於毒品防制工作重要性,毒品防制經費應由行政院依照毒品防制計畫,優予編列預算。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表示,從國軍清泉崗毒品案、W飯店毒趴命案等事件,突顯台灣社會不斷竄出的新興毒品問題,因此修法明定設置基金,期盼未來在緝毒、反毒、戒癮、復歸社會等問題上,可以在加強資源的挹注下,逐步降低毒品犯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