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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試應聘書列保密條款 考委批戒嚴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考選部日前在警察特考典試委員會上要求典試委員簽署應聘同意書,引起部分考試委員反彈,考委周玉山在考試院會上痛批考選部「還在戒嚴,而且越戒越嚴」,考選部長蔡宗珍則表示,保密是義務、應遵守,過去用「保密約定書」不太恰當,才改為應聘同意書。

考委何寄澎、周萬來則認為,應聘同意書「用語」讓典試委員感覺不被尊重,等於「把總統特派的典試委員長、院長敦聘的所有委員,一網打盡,無限上綱,全都列為嫌犯,汙辱斯文。」蔡宗珍說,應聘同意書是善意的提醒,已修改文字用語,考委可以不簽,「但這道程序不能省,一定要做!」

擔任警察特考典試委員長的考委張明珠則在院會上表達歉意,並解釋過去考選部提供的保密約定書,主要是請外聘委員填寫,這是她第一次看到應聘同意書,事前並未知悉,很抱歉造成委員困擾。

何寄澎認為,典試委員應聘同意書,實際上就是切結書,其用語、方式,以及反映出的心態,都欠缺對考試委員、典試委員應有的尊重與信賴,應即改善。

對於「戒嚴」的說法,蔡宗珍則反駁「相關保密的規定都是法律明定,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並強調,保密是義務、本來就要遵守的;她也舉例,過去曾發生有教授擔任典試委員卻在臉書打卡,或擔任閱卷委員,改完試卷卻在臉書發表閱卷心得,還有人在臉書炫耀接到閱卷聘書,這些都揭露了參與考試的工作內容和程序,涉及洩密。

對此,考選部以往都是私下處理、解除應聘,蔡宗珍說,為避免上述「不教而殺」的情況,才會有應聘同意書,主要目的是告知典試委員必須對考試工作內容和程序予以保密,避免影響考試的公平性,並對願意參與典試委員工作表達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