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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數千商住樓業主為何三次上街大遊行

上海商住樓業主,大遊行
6月10日晚,上海逾千商住業主南京路遊行。(網路圖片)
【記者易如採訪/報導】近半個月來,上海的幾千名商住樓業主三次上街遊行,抗議上海市政府出台的整改商住房的新政策。那麼,上海市政府為什麼要出台這個政策?誰來為這個政策買單?

上海商住房業主5月24日、28日、6月10日,分別在人民廣場、來福斯廣場和南京路步行街舉行了上千人的三次大規模維權示威活動,抗議上海市政府出台的整改商住兩用房的新政策。

參加維權的業主余先生向大紀元表示,當局出台這個新政策很不合理。余先生說,任何一個立法肯定有一個原則,就是法不溯往,「你不可能說現在的法律來把以前的已經產生的後果都規避掉,比如你已經買好的、網簽、已經簽過合同的,那還是按照以前,我們還能住,該買賣自由、出租自由」。

事情的起因

今年1月7日,上海市住建委會同相關部門對商業辦公項目進行集中清理核查,並稱即日起「暫停網簽」;5月17日,上海官方出台整改商住兩用房新政策。按新規定:除停止審批公寓式辦公項目外,對未交房的一律按商業辦公房整改,拆除廚房、廁所和夾層等居住功能;對已交房、未作整改的,不能進行二手交易;還沒銷售的單位停止網簽、全面整改。不符合商辦要求的物業,不得辦理過戶。

上海市政府解釋出台新政策的理由,一、是這些項目擅自改變了房屋單元空間分割;二、私自接通燃氣管道,由此改變了房屋使用性質,存在安全隱患。

而早在2005年,上海就出現了帶有獨立的套內衛生、廚房、50年使用權的「公寓式辦公樓」。隨後幾年,這種辦公樓迅速發展,到了2014年,此類項目的供應量(264萬平米)超過了上海商辦土地的供應總量(232萬平米)。上海業內人士把這種「用商辦產權用地規劃建造的、具有住宅功能的產品」叫做「類住宅」。

「類住宅」貌似小高層公寓,在產權證上卻是註明為商鋪。觀察人士指,這是因房價持續飆升,政府又不時地實施限購,催生了「變商為居」的熱炒商住房現象。當時的萬科、綠地、保利等品牌房地產開發商都建有這種「類住宅」。

另外,據上海的業內人士分析說,近20年來,上海樓市的住宅供應一直短缺,而商辦供應一直過剩。原因是住宅用地的出讓僅僅是一次性買賣;而商辦用地,除了一次性轉讓收入外,未來還有稅收和就業兩大支撐,導致商辦用地逐年增加。

按規定,中國土地用途被劃分為住宅用地、辦公用地和商業用地,不同的用地,只能用作不同的用途,且土地的價格也不同,通常住宅用地比辦公用地的價格高出很多。

那為什麼這些應屬辦公用地建造的「類住宅」可以被違法設計建造而後又能銷售出去呢?

大陸金融分析師任中道表示,大陸開發商和地方政府之間,有著密切的利益關聯。他說,土地出讓時,一些是住宅用地,一些是公共用地,另有一些土地是有特殊要求的,比如商住樓就是一個特殊性的、不能作為純住宅的來進行建設開發。而為了利益,就出現了這種特殊性質的商住兩用樓。

「例如,對於一塊出讓的土地,包括它的容積率、綠化率等各方面都是有嚴格要求的,所有地方政府和開發商都很清楚,但是為了利益,他們會採取灰色的方式,或一些暗箱的操作,更有甚者進行修改容積率來提高他的利益。」

上海市政府為何出台這個新政策

據同策諮詢研究部發布的數據顯示,2016年上海房企的銷售業績中,有13家房企的商辦類銷售金額占其整體銷售金額的一半以上,最高占比達96%。

2016年全年,上海土地市場賣出的87宗土地中,商辦地為49宗;1441億元賣地收入中,商辦地貢獻了372億元。

上海「方方地產諮詢機構」的一位房地產專家撰文表示,近10年來,商辦用地給官商帶來的利益,造成過量的開發,過量到市場已經消化不了,一旦消化不了,「這個項目肯定死翹翹!」

3月26日,北京率先出台了史上最為嚴格的商住房調控政策,要求新建商辦類項目只能賣給企業,並且暫停商業銀行對商辦類項目購房的個貸。4月,成都也發布通知,嚴禁商業、辦公類項目改變為居住用途。5月12日,深證市要求商住房不得採用住宅套型式設計。海市出台的商住房調控政策最為嚴厲。

上海維權律師鄭恩寵表示,這些調控政策的背後是經濟遇到了巨大的風險。他說,房地產的問題引起了金融的巨大風險,這會給中共政權產生致命的打擊。

「比如上海,上海幫,包括江澤民、陳良宇、韓正長期在上海炒地皮,房地產所有的錢是從銀行裡來的,房地產一旦賣不出去,銀行就剩下一堆爛泥;而買了房的人又還不起錢,還會引起更嚴重的後果,銀行垮掉,上海目前已遇到巨大的經濟風險。」

政府的政策為何又出爾反爾?

業主余先生告訴大紀元,當初購房時,開發商聲稱可以商住兩用,包括電視、電台都做了各種廣告宣傳,房產證也都出來了,「現在政府給我們扣的帽子就是,你們買的就是違章建築」。

《鳳凰週刊》引述業主的說法表示,上海市從2004年就出現了類住宅,現在全市有300多個此類項目,住戶幾十萬。這13年來,政府部門一直對此類項目開綠燈放行。

2008年5月,上海政府曾發布《關於加強對公寓式辦公建築層高規劃管理的意見》文件,規定中層高度為4.5米,禁止內部插層(就是搭閣樓)。顯示政府對「類住宅」早有了解。

北師大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向媒體表示,過去購買的房屋都是通過合法手續取得的,建造過程也都履行了審批手續。

2016年,國務院還發文說,鼓勵商辦改成住宅搞租賃。現在,上海政府出台新政策,否定過去的一切做法、說法,說類住宅擾亂房地產市場。政府的政策為何出爾反爾呢?

任中道分析說,這背後存在一些政治因素。比如,上海的一些負責人因為怕擔責任,之前是這些官員發布的文件,現在所謂的把它改回來,收緊所有的樓市政策。「因房地產腐敗自始至終存在,包括很多這些年反腐落馬的官員,在官方的報導中都講到住房有多少套。」

誰來為「類住宅」承擔責任?

任中道指,最大的責任者應該是上海市政府,因為畢竟文件是他們發出來的,「以前都是合法的,合法的前提下就是說,政府作為信用背書,首先作為第一責任(人),那是政府提出合法的文件的;現在又說不合法,也是政府(提)出來的,那第一責任(人)應該是上海市政府」。

不過,在上海業主維權事件之後,6月12日,上海市政府發文稱,商住房清理整頓工作的對像,是違法違規開發商。清理整頓工作必須堅持依法合規,切實維護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誰來為「類住宅」買單?

上海「方方地產諮詢機構」的一位房地產專家撰文分析指,為這類項目買單的人有3類:對於已建成未交付必須整治的建築,若「依法」拆除插層、拆除內置廁所、重新裝修,這個錢肯定是開發商買單;已建成未交付必須整治的「類住宅」,開發商和業主都得承擔;而現成的「類住宅」,當然倒楣的絕大部分是業主了。

那麼,這個「買單」背後涉及到多少人呢?據業界最新的統計資料,上海已建成未交付的「類住宅」面積在134萬平米上下,而已交付的「類住宅」面積達1165萬平米,涉及的套數按媒體披露的說法,上海市此類商住項目在2017年1月份前後交房的套數可能在數萬套之多,這些數據的背後涉及到數萬個家庭、數以十萬計的人口。

業主余先生也表示,上海2400萬的常住人口裡面,外地人口大概在七八百萬,而買這種房子居住的大多數還是低收入的外地人。如果從2004年到現在,保守估計涉及二三十萬戶人家,「一家三四口,也就是100萬,放大一點就200萬人」。

任中道表示,上海本身是一線城市,土地屬於稀缺資源,政府部門和開發商都是為了利益去違法違規,現在以強權的方式出台這個新政策,實際就是耍流氓,而最後倒楣的還是購房者。

任中道說,商住在中國各個城市都有,現在民眾出現群體維權事件,表達他們的訴求,如別的地方進行效仿,那將是一個全國性的群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