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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發六輕展延許可 環團監院陳情

環保團體「氣!反空汙聯盟」認為雲林縣政府無視全國各 地反空以及《空汙法》相關規範,21日派員向監察委員王美玉(左)遞交陳情書。(中央社)
環保團體「氣!反空汙聯盟」認為雲林縣政府無視全國各 地反空以及《空汙法》相關規範,21日派員向監察委員王美玉(左)遞交陳情書。(中央社)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針對雲林縣政府續核發六輕發電燃煤展延13張許可證,環保團體「氣!反空汙聯盟」21日向監察委員王美玉遞交陳情書,「氣!反空汙聯盟」召集人王麗萍質疑,縣府無視雲林縣政府公告「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請監察院調查違法失職。

王麗萍表示,環保署不予備查「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與石油焦」自治條例,顯然有違環境基本法協助地方政府、落實地方自治之要義,同時又以「全國能源需求」非環保署主管業務為由,不予備查,環保署長李應元顯有違法失職之虞,應移送公懲會。

王麗萍也指出,雲林縣政府應該要基於保障人民生存基本權利,依照「空汙法」及「環境基本法」即可確實落實,但縣府迄今無任何救濟行動,可見中央與地方政府有唱雙簧、打假球的嫌疑,監察院應該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