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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自辦重劃會涉弊  中市:全力協助檢調

【記者黃玉燕 /台中報導】針對檢方調查「黎明重劃會」疑似以各種手段,致使地主土地分配少2%之權益受損案,台中市政府表示,黎明自辦重劃會於95年成立,101年起辦理土地登記,但配地爭議層出不窮,為避免類似情事,未來大面積開發案將以公辦方式開發為原則,不再鼓勵自辦重劃。針對重劃會涉弊,市府將協助檢方提供必要相關資料。

地政局表示,台中市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約186公頃,黎明自辦重劃於95年成立籌備會,重劃計畫書經台中市政府於97年1月間核定、公告;縣市合併後由前市府於100年核定計算負擔總計表,並於101年5月陸續起辦理土地登記。

對於黎明重劃會疑似涉及虛增工程款、建物拆遷補償費或重劃後地價評定過低,導致地主土地分配少2%,使地主權益受損之弊案,地政局表示,將協助檢方調查,也尊重檢調單位調查結果。

有鑑於台中過去民間自辦的市地重劃開發案數量大,紛爭案也多,多位地主與重劃會的爭議均因此而起。市府已於去(105)年1月訂定「台中市政府受理申請成立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及核定重劃範圍審查基準」,針對「公自辦方式」、「公共設施用地比例」及「公有土地比例」三大核心予以規範,並強化審查機制。

此外,因自辦重劃爭議頻傳,在於重劃會與地主間資訊不對等,市府也推動自辦重劃「資訊公開e點靈」,將近幾十年來重劃歷程做系統性的掃描建檔,公開供民眾查詢;並首創以「地主投票」方式選出地主代表,為重劃區內地主參與協調相關重劃事項,協助審議重劃負擔減免、共同負擔土地調配原則、土地爭議案件等,表達區內土地所有權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