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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鄉長涉收賄停職 李新煌代理

屏東縣長治鄉長許玉秀(圖)與丈夫劉富榮、兒子劉信宏,及鄉公所祕書傅中,因涉及辦活動收取扣、收賄等,4日被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中央社資料照)
屏東縣長治鄉長許玉秀(圖)與丈夫劉富榮、兒子劉信宏,及鄉公所祕書傅中,因涉及辦活動收取扣、收賄等,4日被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簡惠敏/屏東報導】屏東縣長治鄉長許玉秀與丈夫劉富榮、兒子劉信宏及鄉公所祕書傅中,因涉及辦活動收取扣、收賄等,昨(4)日被屏東地方法院法官裁定羈押。長治鄉長空缺一職,屏東縣政府指派前麟洛鄉長李新煌代理。

屏東地檢署表示,許玉秀、劉富榮及傅中在民國104、105年的鄉公所道路工程中,與特定廠商合作,收取工程回扣共計86萬5千元;今年1月已被屏檢依貪污罪起訴。

屏檢陸續追查發現,除在工程標案收取回扣,3人與許玉秀兒子劉信宏,在104、105年間也利用鄉公所舉辦活動名義,收取賄賂、以不實單據詐領屏縣府補助款約100餘萬元。屏檢前日晚將4人依《貪污治罪條例》聲押,屏東地方法院昨日裁定羈押。

許玉秀涉案遭羈押,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將她停職,並指派李新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