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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億補助地方節電 環團指出7大困境

行政院以3年73億元補助地方縣市推行節電,綠能方面也給予補助。(中央社資料照)
行政院以3年73億元補助地方縣市推行節電,綠能方面也給予補助。(中央社資料照)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行政院除以3年73億元補助地方縣市推行節電,綠能方面也給予補助。能源轉型推動聯盟7日質疑,中央陸續投注資源協助地方,但地方能否把資源用在刀口上,做出突破?台灣能源治理包含法規不完善、缺乏能源專責單位、參與綠能門檻高、發輸配系統未分散風險等7大困境,在在顯示地方政府扮演關鍵角色。然而,過去在能源治理上卻一直不見地方政府的角色。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吳澄澄指出,中央、地方政府推動能源政策必須改善的困境包括,中央與地方能源法規制度不完善,必須先做完整法規盤點,才有推動法源依據;能源人才與教育不足,沒辦法推動有成效能源政策;中央與地方未做完整的能源資料應用,如耗電區域、節電潛力區域、不同區域綠能發展潛力等;地方政府缺乏能源專責單位;民眾參與綠能,行政程序繁雜、門檻高;尖峰時刻增加電量來自住宅與商業部門,住商部門節能措施非常不足。

2014年台灣人均用電排名全球第12名。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總幹事楊順美表示,過去執行地方節能減碳相關競賽時發現,資源較多的縣市進步腳步較快,資源少的地方進步就有限,這次要做3年節電計畫,問題依然存在。中央並沒提供Know-how讓地方節能減碳、節電有具體成效;另一方面城市間的經驗交流不夠,無法讓這些經驗在不同區域因地制宜。此外,政府應該盤點並協助尖峰時間用電戶大節電跟自行生產電力。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主任吳心萍說,公民電廠發展在法國,政府協助公民集資,確保綠能利益留在當地,澳洲維多利亞省資訊透明,提供民眾可以合作的廠商等選項。但台灣申請太陽能板通常要3個月到半年,地方政府至少可減少行政流程,也可鼓勵村里長透過共食、社區活動等共享冷氣,節電、節能。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荀指出,台中以南縣市在中央先前的節電目標都沒有達標,因為南部溫度高,中南部縣市不知道怎麼節能,必須要跨局處整合執行能源專案。花蓮人均用電量全台排名第5名,比高雄更高,很需要住商部門節電。但花蓮縣政府之前不參加中央節電計畫,未來必須在政策上更積極。

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祕書長黃政卿說,815大停電後,公民電廠的議題變成顯學,開始有更多關於分散式電力系統的討論,許多縣市政府朝向與公民合作的方式推動電廠。地方政府的綠能推動相對積極,但中央支援缺乏多樣性。從德國經驗學習,政府應與民眾多溝通、多參與、共享利益,根本性提高民眾意識。

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亦宣布,「2017地方縣市政府能源政策評比」正式啟動,將在今年下半年開始為全台各縣市的能源政策進行「體檢」並「評分」,除了監督數十億經費的運用,更希望督促地方政府能源政策往對的方向走,並在縣市政府間產生正向的競爭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