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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受傷官兵 或將停發加給

國防部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未來因酒駕受傷而不能執勤者,將停發勤務加給及相關給與。(中央社)
國防部表示,目前正在研議,未來因酒駕受傷而不能執勤者,將停發勤務加給及相關給與。(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鑒於國軍官兵酒後駕車事件頻傳,為遏止酒駕歪風,國防部12日表示,目前國防部正在研議,凡因酒駕受傷而不能實際執勤者,將停發其勤務加給及相關給與,待能執行任務後再恢復領取,以達警示與嚇阻作用。

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表示,基於維護國軍軍紀及整體形象,並符合勤務公平性,凡因酒駕受傷致未能實際服勤者,基於「有工作始有報償」原則,未來將「研議」停發其勤務加給及相關給與,包括主管加給、海勤加給等,待修改完相關規定後就會實施。

根據國軍官兵的薪俸計算,上士一級每月本俸僅為18,445元,加上專業加給17,830元、志願役加給10,000元,月薪共46,275元,並依服務單位不同,加給也有所不同,例如海勤加給、空勤加給、高山加給、外離島加給、危險加給等。因此,若依照國防部研擬的新制,上士一級若因酒駕而無法執勤,每月收入僅能領到不足2萬元。

陳中吉強調,酒駕是全民公敵,國防部一再要求官兵遵守「酒後不駕車、開車不喝酒」的原則,也宣導指定駕駛、要求單位派車或自己叫計程車的方式,希望官兵都能平安返回家中或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