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評論 紀元廣場

你可以對她動腳 但能否不要用腳踹她的臉

⊙吳鉤
據「新浪廣東」報導,9月8日上午,廣東韶關某市場,一賣菜女子與兩名穿特勤制服男子起衝突。影片顯示,一制服男子腳踹女子臉部,並搶過棍子打人。

上海警察「勇擒」大媽、力摔幼童的事情剛剛平息,今天一上網,我們就看到了廣東特勤腳踹賣菜大媽臉部的消息。特勤男子打大媽的影片想必許多人都看了。不知道大家的感受如何,反正看得我膽戰心驚。那位男子招招對準頭部,我不明白,對於一個賣菜的大媽,這個特勤男子竟然能下得了這麼重的手?

我們的城市都能容得下遮天蔽日的毒霾,怎麼容不下一個為我們提供服務的賣菜大媽?人皆有父母,雖然遠隔千里不在現場,雖然與大媽素不相識,可那一腳踹得我心痛不已,實在不忍再看。我想不通,現在全中國社會都在提倡和諧文明,特別是要求執法者文明執法,為什麼這種暴力事件此起彼伏,而且大多都與中國大陸的執法者有關?

我認為廣東韶關的這位被踹的賣菜大媽,並非沒有一點的責任。可是,大媽有責任就可以踹她的臉,就能下得了如此重手嗎?

大媽不過是我們經常所提起的那個詞——人民,大媽不是階級敵人,不是美帝大媽,更不是日本鬼子;大媽可能占道違規了,但大媽沒有犯罪,更不是窮凶極惡、殺人不眨眼的恐怖分子;大媽不過是一位賣菜的大媽,大媽不是傳說中的「雙槍老太婆」……

陝西延安城管踩踏小販頭顱,河南瓜農就用秤砣擊城管,四川德陽城管群攻小販,遼寧的夏俊峰又刺殺城管……今天是你打我,明天是我殺你。我不明白,在中國,城市越來越美,但一些執法者卻與老百姓以及那些買菜賣瓜的大媽、大爺,怎麼打下了一個死結,與她們結下了不共戴天之仇——這是為什麼呢?

常識告訴我們,但凡有辦法,誰也不願意做風裡雨裡起早貪黑沿街叫賣的小販,讓自己的人民因為生活所迫艱難謀生,這本身就是我們的恥辱!如果執法者和城市管理者與城裡的老百姓,以及那些小商、小販結下了死仇,使這個城市充滿了血腥和暴力,即使這個城市被創建得再好、再美、再文明,也是醜惡不堪的!

我覺得城市倒是沒有必要急著刻意追求外表的美麗和精緻,不妨多一些寬容和理解,學會能容納小商、小販和低端人口;我覺得城市少一點冷漠,不妨多一點溫情;我覺得城市不能全考慮城裡人的自由和愜意,也應該想想城外人的感受;我覺得一個現代化的城市,不能只為了一部分人的生活,而應該給所有人活路。

當然了,退一萬步講,即使有人違規給城市「添堵」,讓人民「不爽」需要執法,但怎麼執法卻是大有講究的。你可以勇擒違規停車的大媽,但能否不要摔大媽懷裡的孩子;你可以教訓一下占道經營的賣菜大媽,但不要對她動武;你可以對她動手,但能否不要動腳;你可以對她動腳,但能不能不要用腳踹她的臉……(受限篇幅文有刪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