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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區無照濫砍 苗縣3週內徹查

【記者陳文敏/苗栗報導】全民夯露營,露營是親近大自然最好的活動,未料露營業者為開發露營場,不惜濫砍山林,淪為破壞環保的元兇,甚至將汙水、垃圾流入溪河。專家痛批,行政和司法機關相互縱容,導致業者肆無忌憚破壞國土,建議政府拿出整飭決心、加重刑罰,遏止刨山造景亂象。 

台灣近年來斷頭山、禿頭山、垃圾溪層出不窮。中興大學水土保持系教授張光宗說,業者應備妥水土保持計劃,再向縣市政府申請開發。雖然台灣屬亞熱帶濕潤氣候,禿頭山會自行修復,但開發將造成水土流失,依《水土保持法》,若釀成人命損失最重可處5年徒刑,政府不能坐視不管,應主動取締,減少土石流意外發生。 

據中華民國露營協會統計,全台約有1,500處營區,若以每月租金營收1.2億元、每人消費100元食材計算,200萬人每月1次,光基本消費每月就超過3億元。業者說,營區小的有20個營地,大的100個營地,一個營地800~1500元,加上帳篷、炊具等租金,每月進帳百萬元不成問題。 

針對露營場破壞山林與水土保持衝突,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主任粘麗玉指出,政府應好好調查這個行業(露營)。露營區現無法可管,部分藏身於休閒農場,有的甚至在地方縣市政府默許下,無照直接砍山林,政府的態度等於決定了露營場氾濫的程度。她說,最嚴重的是在苗栗地區,如果露營區山林稜線被剃光,加上水土保持未做好,若同時有砂石開發,更容易造成土石流。  

苗栗縣長徐耀昌在縣務會議指示文化觀光局,在1個月內研訂出露營地管理作業要點,並行文各鄉鎮市公所,3周內清查所有露營區,由文觀局會同水利、農業及原民中心等單位查訪、建檔,逐步輔導業者合法經營,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與安全。 

文觀局表示,各鄉鎮市初步回報的露營區共有233家,訪查小組上周五開始訪查南庄、泰安等重點區域的露營地,第一階段訪查17家,除了解露營地現況,還攜帶衛星定位儀器,確認地號、範圍及調查是否申請休閒農業、有無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管理方式及申訴案件處理等基本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