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誣馬英九向組頭募款 民進黨判賠120萬元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不滿2011年間,時任民進黨發言人梁文傑指他向賭盤組頭募款,認為自己名譽遭損,提告向梁文傑及民進黨連帶求償200萬元並登報道歉,高院24日更一審判民進黨、梁文傑賠馬120萬元確定,不必登報道歉。

一審判決指出,梁文傑指馬英九向賭盤組頭陳盈助募款的言論,乃是參考《壹週刊》報導內容後的主觀臆測,未盡查證義務,判民進黨與梁連帶賠馬30萬元,但無須登報道歉。

案經上訴,二審認為,梁文傑的言論造成馬英九的社會評價受到貶損,名譽權受侵害,考量馬的社會地位,加重判梁及民進黨連帶賠償馬18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將馬求償部分發回高院更一審,不必登報道歉確定。

對此,梁文傑表示,自己話有所本,但判決既然如此,就是結束;民進黨發言人王閔生則指出,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再做後續商議;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則表示,馬英九對此結果感到欣慰,感謝高院承審法官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