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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檢機車排氣超標 中市3月起直接開罰

台中市自3月1日起,針對烏賊車直接開罰。(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中市自3月1日起,針對烏賊車直接開罰。(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為減少環境負荷,台中市府跟進台北、桃園及台南,自3月1日起,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將實施「路邊攔檢直接開罰」;但在標準值20%以下不合格者,仍維持原來7日內複檢的緩衝期,呼籲民眾機車要定期檢驗與保養、避免受罰。

據環保署空汙物排放統計,機車排放廢氣占移動汙染源PM2.5(細懸浮微粒)總排放量的12.5%,尤其高汙染二行程機車的PM2.5排放量為四行程機車3倍、HC(碳氫化合物)為四行程16倍。

環保局表示,顯然管制高汙染車輛,對於空品有實質助益;因此鼓勵民眾汰換高汙染車輛,過去攔檢不合格者,將有7日內複檢的緩衝期,但為加速改善空汙,3月1日起將針對排氣超過標準值20%以上嚴重汙染環境的車主直接開罰。

環保局也指出,根據《空氣汙染防制法》第34條及第41條規定,所謂「路邊攔檢直接開罰」早有法令授權而非新政策,包括桃園市、台北市均已實施,台南市也在106年10月開始執行。

環保局表示,相關宣導措施,已於106年起,在發給車主的定檢明信片中提供政策說明,鼓勵車主平日應做好車輛保養;同時,環保局也結合環保署於107年度編列二行程機車汰換補助費1億元,鼓勵市民淘汰高汙染二行程機車及選購低汙染電動二輪車。另針對中低收入戶,每案補助最高可達4萬2,800元。